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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亭街道创建浙江省景区街道
综合管理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线办(中心)、站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兰亭街道创建浙江省景区街道综合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5日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党政办公室 印发时间:2020年4月15日
兰亭街道创建浙江省景区街道
综合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浙江省“大花园”、“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工作要求,全力打造文旅融合的兰亭样本,根据《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试行)、《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试行)和《柯桥区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兰亭街道创建浙江省景区街道综合管理制度。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景区街道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1.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监控系统和安全保卫制度,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统计、监管、防范和应急处理。
2.制定应急预案,每年进行至少3次培训或演练,不定期对景区街道进行巡查排除隐患。在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合理、清晰、明确的标识。
3.兰亭景区街道辖区内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4.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5.景区街道内各涉旅单位应配备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及医务人员,在游客发生伤害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
6.兰亭景区街道内的旅游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涉及安全的特种设备操作、机动车辆驾驶、紧急救援等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证书。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景区街道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1.在处理各种游客投诉时,态度友善,保持冷静和耐心,及时妥善解决游客投诉。
2.在听取游客的意见时,要保持冷静头脑,没有查明事情原委的情况下,不可轻易代表景区街道表态,待明确事情原委后再作出判断。
3.应及时处理投诉,与景区街道相关部门联系,对游客投诉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遇重大投诉问题应逐级上报,不得拖延。
4.受理投诉时,应准确记录投诉处理过程以作备查,同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向游客反馈。
5.根据游客投诉情况,及时举行会议处理相关责任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景区街道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规范
1.街道应建立兰亭景区街道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体制,对景区内的工作人员、旅行社的导游及其他服务人员等进行统一培训和管理。
2.在岗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服务标识,保持衣着整洁。服务过程中,态度友好,举止端庄,大方得体。服务语言清晰准确,文明用语。
3.景区街道旅游服务人员应尊重游客的民族、种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掌握景区基本情况以及本岗位的服务程序和相关知识,为游客提供规范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