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由中央宣传部组织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会议、重要讲话、重要文献、重要决策、重大理论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创新性平台,是党中央确定的党员干部权威学习平台。旨在使各级党员干部实实在在地学,做到真正学懂、弄通、悟透。用新知识、新理念去指导实践。
截止目前,我镇12个村(社区)、2个机关支部及相关企业、站所已全部建立学习管理组,但目前全镇“学习强国”参与度和人均积分普遍偏低,处于全区中下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真抓实干,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1.“学习强国”学习考核由镇党委宣传线牵头负责,定期统计、公示、通报学习情况,开展“学习强国”先进村(社区)、先进个人、学习达人、学习之星等评选工作,年底予以总结表彰,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2.每周一对12个村(社区)、2个机关支部上一周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初对12个村(社区)、2个机关支部上一月的学习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4.年终在12个村(社区)(限两委会成员)及2个镇机关支部成员中根据年度学习积分排名分别取前5名授予学习强国“先进个人”称号(共10名);在全镇12个村(社区)普通党员中的取前20名授予学习强国“学习达人”称号,21-40名授予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称号,并分别给予先进个人、学习达人500元、学习之星200元奖励或同等价值的物资奖励。
5.对年度参与率、积分率总排名前三的村(社区)授予学习强国“先进村(社区)”称号,并分别加岗位分3.2.1分,排列末三位的分别扣岗位分3.2.1分。
6.各村(社区)两委会成员、机关支部成员,每日学习积分不得少于20分,每周不得少于150分,对全年累计3周及以上不达标的,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由镇党委、纪委进行约谈。
7.各村(社区)干部要坚持带头学习,督促本村(社区)普通党员每日登录学习。各村(社区)要制定普通党员学习强国学习使用考核办法,并将《考核办法》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镇综合文化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