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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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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我镇村(社区)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区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换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部署要求,牢牢树起高质量的鲜明导向,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指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组织班子为关键,以研究破解换届重点难点问题为目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积极探索、深入实践,选出“讲忠诚、敢担当、树公道、勤为民、守清廉、知忧患”的夏履铁军,打造堪当“重要窗口”使命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实现“沪杭都市圈后花园,长三角乡村旅游目的地”和“融杭接沪示范区的先行区”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堪当重任好班子、创业奋进好气象、风清气正好生态、干群齐心好局面和确保换届平稳、确保换届后高效运转的“五好两确保”目标开展换届,着重把握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旗帜鲜明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依法依规抓换届,充分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使换届成为党组织领导基层自治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从严从紧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换届精神,严格落实换届政策要求,牢牢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唯实务实贯穿换届全过程。三是坚持干事导向与选人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四千计划”标准,突出为“五星”系列创建奠基赋能坚持以实践实绩标准选好人以好的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四是坚持注重目标与注重效果相统一。牢固树立实效标准,换届既重结果又重过程,既看指标又不唯指标,既换好人又建好机制,确保真正取得好效果。五是坚持稳中求进与以进固稳相统一。深刻把握换届复杂形势,处理好创新实践和稳妥稳慎的关系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整个换届健康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1. 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村(社区)换届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探索加强党组织对换届工作领导的方式方法,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导权。切实把牢政策制定关,认真制定好资格条件、选举办法、纪律要求等政策。切实把牢人选确定关,强化镇党委在人选排摸推荐、考察审查、审核批复等方面的职权。切实把牢选举把控关,通过先选党组织强化对村(社区)其他组织换届选举的领导,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人选推荐提名、选举组织等工作。切实把牢舆论引导关,旗帜鲜明加强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有效传递党的组织意图,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

2.进一步优化村(社区)组织班子结构。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抓换届,突出实践实绩标准选好人,以好的用人导向激励干好事,做到选人与干事相统一。高质量全面推行“一肩挑”,通过完善村(社区)选举办法、搭建展示平台、强化组织引导等,保证“一肩挑”人选顺利当选。通过法定程序,提高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交叉比例、村(居)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大力选拔优秀大学生进班子,原则上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确保“五种情况人员”零当选。

3. 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持从一开始就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公职人员“十条禁令”纪律要求,及时刹住影响、干扰和破坏换届的“暗流”“小动作”。增强选举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换届纪律知晓度;加大对贿选行为的预防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依法、有序地完成。

三、时间进度

全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从2020年10月份开始,到2021年1月底完成,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顺序组织实施。

四、选配要求

1.换届选举方法。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民主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一般采取无候选人“自荐直选”方式,妇女委员单独设立,实行专职专选;城市社区居委会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方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采取由股东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形式进行。

2.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组织班子的职数配备按照从严控制、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村(社区)规模和工作实际确定。“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7名,对一些规模较大的村(社区),可视情增加1—2名。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一般设3—4名,其中书记1名,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设3 名,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3—5名组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和董事3—7名组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一般由监事长和监事3—5名组成。

3.任职资格条件。村(社区)组织班子候选人(自荐人)应当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旗帜鲜明地反对把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社区)干部。具体要坚持“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

“四过硬”,即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担当过硬,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迎难而上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践,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在“两手硬、两战赢”中表现良好;治理能力过硬,会发展、善服务,懂得经营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在带领群众致富、建设美丽家园、推进基层治理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创美好生活;品行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

“五不能”:即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村(社区)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

“六不宜”,即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本届任期内有考核不称职、被歇职教育未整改、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六不宜”的人选不宜列入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

选举结束后,对出现未参加自荐或通过“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人员,不能立即宣布当选人名单,应在对这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再行公告当选名单。若出现“五不能”“六不宜”情形人员当选的,区指导组会同镇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置,对有“五不能”情形或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人员,宣布当选无效,对“六不宜”情形的人员,原则上应劝其辞职。

要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制度,镇党委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镇党委初审后,提交区纪委、区监委、统战部、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4.班子结构要求。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居)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科学设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岗位,根据实际设置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要坚持结构服从功能,大力推进村(社区)干部队伍年轻化,选拔一批有理想有学历、懂经济懂技术、敢作为敢担当的优秀青年进班子。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参选一般男性不超过60周岁(即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新进人员参选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力选拔优秀大学生和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进班子,严格落实妇女委员专职专选。

5.规范参选承诺。坚持“先定事、后选人”原则,村(社区)组织特别是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各村(社区)要根据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目标和本村(社区)实际,按照征求意见、集体商议、群众讨论、上级审核、村(居)民代表审议等程序,制定五年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全面推行承诺制度,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都要向党员、群众作出竞职承诺、干事承诺和辞职承诺,规范党员和选民参选行为。

6.实行任职回避。全面实行村级班子成员任职回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间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一肩挑人员,应与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实行任职回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回避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环节

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把握“四个环节”:①公开提名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委员职数,无记名等额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选,推荐票实行党内、党外分别计票。对推荐人选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得票多少,按委员职数的2倍分别取足初步人选。②开展组织考察。镇党委根据推荐结果、资格条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有重点地考察,并签订相关承诺。实施户代表测评,增强人选的群众基础。③确定候选人。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和班子配备整体要求,按不少于20%的差额,集体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④党内差额选举。镇党委批复后,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再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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