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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水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柯桥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绍柯分类办〔2020〕2号)、《柯桥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监督考评办法》(绍柯分类办〔2020〕3号)、《柯桥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绍柯分类办〔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平水镇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结合平水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切实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
加强宣传指导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抓好垃圾源头分类这个基础,探索精准投放规范收运这个核心,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居民参与率100%、投放正确率75%以上。根据区级创建标准争取建设1处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点,创建1个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5个市级垃圾分类准确村,1个区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完成区级下达的各类试点创建任务。
三、工作举措
(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求
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牵头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督查考核。
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协助开展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集镇、社区、行政村的垃圾分类日常督导检查工作,每月对全镇50%的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实地检查,检查区域与区垃圾分类办委托的第三方检查交叉进行,检查方式参照区垃圾分类办,每月出具检查排位通报,评选60-100户垃圾分类示范引领户。
镇环卫所:负责督促指导集镇、社区及商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指导区级下达的试点小区创建及各类收集容器、投放点、定时定点收运等规范化示范建设工作。督促保洁公司做好集镇及各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的其他垃圾收运工作、集镇垃圾中转站的分类收运、进仓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保洁公司清运车辆管理,严格按照分类清运要求落实密闭式分类清运。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与农贸市场沟通对接,根据区级创建标准争取建设1处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点,按照区级考核要求完成规划选址、方案制定、基础建设和设备调试,并通过区级考核验收。
行政村(社区):各村(社区)是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氛围、配套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规范配置分类清运车辆、建立健全长效分类运行机制,倡导垃圾源头分类,切实提升分类准确率。具体要求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评分标准(农村)》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评分标准(小区)》落实,详见附件1、2。
(二)配强三支队伍,规范日常运行
社区建立“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农村建立“上门收集保洁员、村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三支队伍,建立“户分、村集、镇/区收”的运行体系,先由农户按“二分法”即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再由村专职分拣督导员入户分类指导或者每日定期上门分类收集,运送至村垃圾集中收集点后,按照“四分法”即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再次分拣投放,有条件的村可在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专职垃圾分类分拣员。易腐垃圾由区级负责收运,其他垃圾由镇级负责收运,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专业单位收运。各村(社区)根据村情实际配备专职分拣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分类宣传、分类指导和分类收运工作,规范垃圾分类日常运行,完成上级监督考评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参与氛围
根据《柯桥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要求,各村(社区)须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月度分类质量荣誉榜、独立宣传牌等垃圾分类宣传设施,每户宣传资料发放到位并做好登记工作,多维度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积极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由镇级组织在垃圾分类示范村、准确村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加强工作简讯、活动动态和政务信息报送、交流,加强优秀经验、典型案例推广交流,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要求各村(社区)在配备垃圾分类宣传硬件设施的基础上,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垃圾分类宣传或培训并做好分类宣传台账,每月25日前至少报送1篇垃圾分类信息,此项工作纳入垃圾分类宣传专项考核,完成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相应扣分。
(四)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