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六名工程”,提升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加强“名师、名校”培育
1.积极引进优秀教师
对各学校引进的优秀教师(含高级技师)和柯桥区急需的优秀教师,给予以下补贴:
(1)全职引进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引才计划专家(创新)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12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2)全职引进的50周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或省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到柯桥区基础教育段学校(单位)任职,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每年8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3)全职引进直接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五大学科竞赛”全国级金奖的教师,中小学省特级教师,近5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五大学科竞赛”全国级银奖的教师,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技能比武一等奖的教师,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优秀教师,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4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4)全职引进的50周岁以下中学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引进的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享受正高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坛新秀,近5年辅导学生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职业技能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教师,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每年3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5)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教育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或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
对全职引进的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100万元房票补贴。具体对象及标准为:(1)类、(2)类、(3)类、(4)类、(5)类引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仅限“双一流”高校博士)的房票补贴。上述对象经区教体局考察、面试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直接签约录用。
2.积极引进体育人才
对各学校引进的优秀教练员和柯桥区急需的优秀体育人才,给予以下补贴:
(1)全职引进具有国家队执教经历且培养过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的教练员(具体指在国家队担任主教练1年以上或助教3年以上,直接带训获得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为主带训3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1年内获得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50万元,之后每年发放10万元)。
(2)全职引进具有省队执教经历且培养过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的教练员(具体指在省队担任主教练3年以上,直接带训获得全运会及以上级别的冠军;为主带训3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1年内获得全运会及以上级别的冠军),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25万元,之后每年发放5万元)。
(3)全职引进获得过世界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到柯桥区执教,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10万元,之后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全职引进获得过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到柯桥区执教,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5万元,之后每年发放1万元)。
(4)全职引进国际级运动健将的体育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5万元,之后每年发放1万元);全职引进国家级运动健将的体育人才,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3万元,之后每年发放0.6万元)。
(5)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全国重点体育大学(指“双一流”高校)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3万元,之后每年发放0.6万元)。
对全职引进的体育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100万元房票补贴。具体对象及标准为:(1)类、(2)类、(3)类、(4)类、(5)类引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仅限“双一流”高校博士)的房票补贴。上述对象经区教体局考察、面试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直接签约录用。
3.奖励培育名师(名教练)
(1)对新评为国家级名师、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新入选“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获得国家级优秀教练员、先进个人,参加教体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竞赛获得全国级一等奖或获得国际级裁判等级资格者,奖励3万元。
(2)对辅导学生获得国际学科竞赛(与全国高中竞赛学科一致)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辅导学生获得亚太地区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新评为省特级教师、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坛新秀、全国中职学校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和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学科竞赛一等奖、全国中职学校技能比武一等奖的教师,奖励2万元。
(4)对被评为“绍兴名师”的教师,奖励3万元 (“绍兴名师”与“柯桥区名师”等奖励从高不重复,奖励金额给予补差);对获得国家级裁判等级资格者或获得省级优秀教练员、贡献奖(个人),奖励1万元。
(5)对被评为“柯桥区名校长”“柯桥区名师”的优秀校长、教师和“柯桥区功勋教师”“柯桥区卓越教师”“柯桥区深耕教师”的教师,分别奖励2万元;对被评为“柯桥区青年名师”“柯桥区美丽教师”“柯桥区星火教师”的教师,分别奖励1万元。“柯桥区功勋教师”“柯桥区卓越教师”“柯桥区深耕教师”“柯桥区星火教师”和“柯桥区名校长”“柯桥区名师”,每2年评选1次。
(6)对全区在职教师由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到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由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提升到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学校因课程改革需要而取得第二本科学历的高中教师,奖励0.5万元。
(7)对被评为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的导师,奖励3万元;对被评为区级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成长工作室的导师,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市级名师工作室与区级名师工作室等奖励从高不重复,奖励金额给予补差)。
4.奖励培育名校
(1)名校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名校(含职校)的学校,分别奖补60万元、30万元;对列入省级重点学科基地、重点扶持学科和创新实验室建设的,分别奖补科研经费40万元。对获得省现代化学校等综合荣誉的学校,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教师发展学校等单项荣誉的学校,奖励15万元。
(2)名校培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上年度获国家级、省(部)级竞赛(评比)团体优胜等先进荣誉,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际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金、银、铜牌的学校,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其中获全国一等奖第一名的奖20万元;对获省级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一等奖的学校,奖励5万元。对学生“三小”作品获得国家实用科技发明专利的学校,每项奖励5万元。
二、加快“名医、名院”建设
1.积极引进医学人才
对区级医院引进的优秀医学人才,给予以下补贴:
(1)全职引进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医学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员,国家级名医(名中医),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12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2)全职引进的省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医(名中医),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每年8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3)全职引进的55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三级甲等医院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4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4)全职引进(招录)的50周岁以下省医坛新秀,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卫技人员,三级甲等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安家补贴为9万元)、每年3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5)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全职引进(招录)具有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学位人员,给予4万元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