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要求上报2003年度国家试点和省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费用拨付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林业工作站、试点单位:
本年度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区的56.2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和13.97万亩省重点扶持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经费,从11月1日起开始核发。按照《开化县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护人员费用发放办法》要求(以下简称“办法”),请你们及时通知各试点村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上报时间通知如下:
1、村级申请。在2003年11月20日前上报所在乡(镇)林业站。
2、乡(镇)验收。对村级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03年12月5日前上报局绿化造林科。
3、县级核发。12月5日后,林业局、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试点乡(镇)进行抽查,并办理领拨款手续。
县林场、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开发公司在12月5日前将申请直接交到局绿化造林科。
请各有关乡(镇)、试点单位严格按《办法》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逾期不报,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