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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火烧木采伐管理和火烧迹地造林更新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去冬以来,我县一些乡镇发生了森林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为了切实抓好火烧木采伐管理和火烧迹地造林更新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火烧木的采伐作业设计工作。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必须按照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要求,到实地认真做好火烧木的采伐作业设计,力求精确。
二、加强火烧木的管理,凭证采伐。采伐火烧木必须凭采伐许可证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纳入限额管理。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强火烧木的采伐监管,严禁无证采伐。要做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增强群众凭证采伐意识,严防群众性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火烧木采伐计划的落实。各乡镇在落实采伐计划时必须按照县政府(开政发[2004]6号)文件的规定,安排足灾害木的采伐计划。此次采伐火烧木少的,采伐计划由乡镇预留的机动数中解决;采伐火烧木多的,在县政府预下达本乡镇计划中优先调剂解决,不足部分由乡镇提出书面情况报告,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火烧木中涉及有还贷任务的,在采伐统计时要单列,采伐计划列县预留的还贷材计划安排。对零星火烧木的采伐,可使用抚育伐计划,采伐强度不得高于40%,并严格控制。
四、尽快做好国家公益林试点补助区火烧木采伐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林业厅规定,采伐国家公益林试点补助区的林木须经省厅批准。因此,此次涉及需采伐国家公益林试点补助区火烧木的乡镇,要尽快按照局规定的要求,于3月10日前将材料报局资源林政管理站,由局汇总后报省厅批准。
五、认真做好火烧迹地造林更新规划设计工作。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必须到实地、到山场认真做好火烧迹地调查和造林更新规划设计工作,因地制宜地确定造林树种和更新方式,填写森林火灾小班调查表。火烧迹地调查必需做到如实填报,限期更新,不得瞒报、漏报。
六、火烧迹地更新应根据林种、地类、立地因子及受害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的更新办法。
1、过火面积小、受害程度较轻的阔叶林地,可采用封育措施使其自然恢复,林中空地可采取补植措施。
2、过火面积大,受害程度深,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火烧迹地,规划为速生丰产林。其中:无林地、荒山以及其它不需要采伐林木的火烧迹地要必须在今年清明节前完成造林更新;需采伐林木的火烧迹地安排在下年度造林更新。造林树种以阔叶树、针阔混交以及竹林、竹杉或竹松混交林为主。
3、过火面积大、受害程度深、立地条件较差的,规划为一般造林。可采用马尾松与枫香等混交方式造林更新。高山、远山可采用直播马尾松种子的办法。需采伐林木的,造林时间安排在下年度实施,不需采伐林木的必须在今年清明前完成造林。
七、列入国家试点和省重点扶持公益林范围内的火烧迹地,一律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造林或补植任务。树种要求采用枫香、木荷等阔叶树为主,也可营造针阔混交林。今年未完成的,将取消当年公益林补助经费。
八、各乡镇火烧迹地更新造林规划请于3月10日前报林业局造林科。
附:开化县2003-2004年度森林火灾小班调查表
二○○四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资源保护 采伐 规划 通知
抄送: 县委办,政府办,王建国副书记,陈兴龙副主任, 程育全副县长,胡青延县长助理,汪安波副主席。 |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4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