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政办发〔2005〕163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5号),对贯彻落实国办发〔2004〕33号文件“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的精神,提出了我省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由于林区可燃物的增加和天气影响,我省森林火灾发生数量、受害面积和伤亡人数有所增多。特别是进入春季之后,气温升高、野外用火增多,各地森林火灾频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全面提高我省森林防火的管理水平和综合防控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 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具体要求:一是乡(镇)级以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二是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明确其成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领导,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计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四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五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各地要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尽快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和奖惩办法,对领导得力、预防措施落实、抓救快速有效、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或责任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 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
处置森林火灾的危险性大、时效性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尽快形成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指导和协调。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迫切需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专职干部。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也要健全稳定,高效精干。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处置森林火灾。各地要高度重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严禁中小学生、未成年人、老人和孕妇等参加森林火灾扑救。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市、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军事设施单位等重点森林防火单位,都要按照实施“浙江省百县千支万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程”要求,建设森林消防队伍,实现“每个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都建有一支以上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目标。切实规范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管理,加强防扑火的物资装备、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扑火战斗力。各林区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森林消防队伍的联系,建立信息反馈和灭火救援联动机制。
三、 预防为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管理能力
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能。乡(镇)、村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加强森林火灾源头管理,组织人员成立管火队伍和督查队伍,定任务、定职责、定报酬、定奖罚,做到村村有人管,山山有人护。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在高火险天气适时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并对森林火灾多发区域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处置火情。防火期内要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处理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把森林防火宣传列入社会公益宣传范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牌等,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全省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电视“96309”等的普及宣传教育。不仅要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而且要在宣传的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努力使全社会自觉参与意识和依法用火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落实森林防火分级培训制度,分管市、县(市、区)长、乡(镇)长和林业局长、林业站长以及村委会主任等必须接受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四、 增加投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森林防火新机制、新办法
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和保障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实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确保必要的支出。
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努力探索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机制。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保证各级投入的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效益。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防火能力。各类新造林地和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要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隔离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积极探索开展航空森林消防等工作,满足重点地区防扑火工作的需要。运用科技手段,大力推进科学森林防火工作建设,开发应用先进技术设备,推广运用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卫星林火监测、远程视频监视、计算机网络传输、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遥感技术应用等高新技术,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科技含量。
五、 团结协作,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的部门分工负责制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经费保障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林区城镇消防工作,实行家火山火一起防。林区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和公安民警要积极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时期,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警报,及时提高重大森林火灾的火场气象信息。其他相关部门都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森林消防车辆免征购置税、养路费和过路过桥等车辆通行费,免收森林防火专用电台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
二○○五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 防火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