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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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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6〕41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开化县水利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年)》,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水利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年规划(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实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根据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年)》,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以建立完善水法规体系、水管理体系、水利执法体系为中心,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指导思想,实现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工作进程,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把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节约、保护、配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水灾害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渔政、水事案件的查处等水事活动和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均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实行依法决策、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依法执法。建立和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制定和完善《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水利规范性文件和水利行业政策。进一步增强全局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  

三、具体措施 

1、切实履行职能

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各项配套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防汛抢险、小流域防洪减灾等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并演练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积极探索部门与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部门与社会合作进行社会管理的运行方式,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效能。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投资,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严格执行《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考评追究制度。积极配合县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相应的网上公共信息发布、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等网络平台,扩大网上办公范围,提高办事效率。

2、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对涉及全局的问题、重大改革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充分听取专家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紧紧围绕水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努力实践,积极探索,广泛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理论和实践等方面取得宝贵的经验和丰硕的成果,为促进水利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出台对水利改革与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如《开化县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开化县防洪抗灾办法》等,形成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使我县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保持、防汛、水利工程管理、渔政检查、水政监察等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又符合本地实际。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同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要予以废止或修改。 

4、严格依法行政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造就一支依法、高效、规范、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建立稳定有效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树立水利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投诉制度》、《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水行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3)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把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整顿执法队伍,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执法水平。 

(4)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水法规的行为。从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水安全的维护、水利设施的保护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走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整治违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建立良好的水事秩序。处理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5)依法加强河道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严格把关,防止河道水域面积被挤占。   

(6)依法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行用水计量管理。切实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贯彻执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7)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依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度,依法审查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方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自然灾害,改善生态环境。  

(8)依法征收各项规费。足额征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占用水域水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执法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的监督。认真及时报告工作,虚心听取并落实有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接受县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 

(2)建立内部监督与制约机制,针对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实行大案要案集体研究制度、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防止执法犯法,树立水利部门依法治水的良好形象。 

(3)按《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开展水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水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加强普法宣传

(1)将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面向社会的水法宣传活动。在宣传方式和方法上,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并把宣传引进校园、社区、家庭进行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3)宣传工作要与案件查处相结合,做到以案说法,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抓住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四、组织领导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依法行政的有效实施,局建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河道管理所、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渔政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组长为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2、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把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列入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列入各站、室、所年终考核内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3、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站室和执法单位每年向局报告依法行政情况。

4、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明确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支持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必要的经费开支,努力改善工作条件。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水利   依法行政   五年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肖渭根副书记、程育全副县长。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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