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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质监局《关于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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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6140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质监局《关于开展名牌培育质量

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质监局关于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名牌培育

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名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领导关于“打造名牌大省、振兴浙江质量”的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兴县”、建设“名牌大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提升我县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名牌培育创建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按照省、市推进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工业企业开展“实施名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工程”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工作全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总要求,以衢州“410产业”和开化“两硅、两药”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政策引导、培育扶持、质量监管、机制完善,推进名牌大县建设,积极促进我县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本县特色支柱产业链向纵深延伸,实现开化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积极推动,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检测严格把关,企业自律负责的质量提升新格局。

在“十一五”期间认真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指数稳定在88%以上;5年内使有机硅、单晶硅、木糖醇三大支柱产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5%以上;“十一五”期间,力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免检产品实现零的突破,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浙江名牌产品3个、衢州名牌30个,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68%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对全县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以上;主导产品采标率达60%以上,强制性认证(3C认证)产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100%,列入市场准入的食品生产企业QS证取证率达85%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新增5家,计量检测体系确认企业新增6家,产品的安全、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全县工业产品不发生重大县域性质量问题。

三、方法步骤

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从20068月份起至20086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068月。本阶段重点工作:

1、研究制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2、加强宣传,使全县企业了解和掌握质量提升工程意义。

3、明确质量提升工程领导组织机构,并召开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动员大会。

(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20069月。本阶段重点工作:

1、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立生产企业基本数据库。调查的主要内容:主要行业产品质量状况与国际、国内同行业比较的水平,近三年监督检查产品合格率情况,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产品质量提升的空间;企业基础管理现状:执行标准情况、计量保证状况、强制和自愿认证状况;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技术改造、专利技术、自主知识创新、科技开发能力等。

2、重点选择硅(有机硅、单晶硅)、茶叶两个行业,制定分行业的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3、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一产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对重点产业和千家名牌培育企业,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发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服务等各项职能优势,实行定人、定责、定时服务,落实指导责任。

(三)培育提升阶段。时间为200610月初至20086月底。按照制定的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和分行业的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与质量兴县、名牌兴业相结合,与千家企业名牌培育相结合,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86月底前做好总结工作。

1、总结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经验,提出下步工作思路。

2、完善政策,建章立制。

3、形成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4、迎接上级对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检查考核。同时县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工作经验,并对各乡镇、部门、工业园区开展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成效进行考核,表彰先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县政府成立“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具体名单见附件。各镇乡也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名牌产品企业的培育工作,切实提高名牌培育工作的有效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要形成企业自抓、质监总抓、乡镇主抓、部门齐抓的工作格局。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企业内部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质监部门要把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作为全局工作的头等大事,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计量、标准、质量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要与科研技改、名牌培育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企业质量提升;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政府的质量工作责任,加强企业管理,制止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严防县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要发挥社会服务职能,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手段,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三)提升技术标准,促进产业升级。一是提高产品采标水平。围绕名牌培育企业和实施质量提升的重点行业,制定重点产品采标目录和分步实施计划。通过政府对技改推动采标激励政策,对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提出采标要求和采标信息支持,并对项目验收提供采标确认,确保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采标水平有实质性的提升。二是建立产业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以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为依托,编制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为技改和实质性采标提供服务。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关企业按照自主、自愿方式联合相关企业、制定企业联盟标准,视同企业标准备案,引导产业发展。三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帮助有自主创新和产业链联结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行业标准有节制项目,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四)强化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素质。一是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贯彻《卓越效管理评价标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帮助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获证企业帮助查摆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认证有效。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二是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通过2-3年的努力,使我县列入省千家名牌培育目录企业符合《企业标准体系》要求,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三是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组织名牌培育企业贯彻执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推行《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定理通则》,帮助、督促企业严格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四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准入实际问题。对生产许可证产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帮助其通过技术改造、解决取证实际难题,引导调整生产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实现技术共享,降低取证成本,促进质量提升。五是建立企业质量联系人制度。每家企业确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质量联系人,负责规划并协调企业质量工作。

(五)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一是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将实施质量预警方案上升为政府行为。充分运用三级监督抽查和执法手段及时发现重特大产品质量问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苗头,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为质量预警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确保特种设备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产品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管,落实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引导小企业小作坊联合做大、整合做强。建立食品市场准入、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执法“四位一体”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体系。三是采取一曝(曝光严重不合格企业)、二查(依法查处、查清去向)、三找(找原因、找到责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四验(抽样检验、整改确认与验收)等措施,强化后处理力度,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六)建立产品质量诚信自律机制。一是强化标准自律。对区域集群产业组织相关行业研究出台协会自律标准,并通过协会自律机制,将标准分解落实到产业链的各生产环节;二是在主导产业和块状产业集中的区域开展产品质量守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用标识明示质量、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并进行质量跟踪等多形式的质量自律机制。

(七)政策引导,注重激励。在我县实施中国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的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完善出台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相关奖励机制。在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及采标转化为科技生产力等进行相关的政策扶持,同时设立政府质量管理奖,进一步推动名牌培育与质量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

(八)突出重点,扶优扶强。2006年,着重在两硅(有机硅、单晶硅)和茶叶等两大行业进行质量提升的帮扶,分别制定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分行业开展质量帮扶和质量管理培训,完善企业质量基础工作体系,通过引导企业开展ISO等国际通行的先进质量管理认证、积极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和质量赶超等工作,全面提高两大行业质量水平。

(九)加强配合,强化服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制订名牌培育计划。要不断建立和健全行业协会等各种组织,调动行业协会参与质量工作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和自律作用,加强行业质量监督,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为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效服务。

 

 

开化县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徐海廷(县政府)

副组长:余红敏(县府办)

                 晟(县质监局)

  员:方金全(县宣传部)

        程  强(县发改局)

        章康林(县经贸局)

        丘森源(县财政局)

        张俊超(县工商局)

        张俊平(县科技局)

        应社田(县农业局)

        汪叶明(县林业局)

        俞建芳(县环保局)

        郑新尧(县规建局)

        应长汉(县统计局)

          珏(团县委)

        何华林(县质监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质监局,何华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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