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6] 42 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开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
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现将《开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开化县中小学、幼儿园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为有效预防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开化县中小学、幼儿
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工作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二是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放心菜、放心肉的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县属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对本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
四是快速反应。学校要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学校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一旦发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校长任总指挥,其职责是:及时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程序及要求
凡开化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故后,均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事故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对相应事故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现场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事故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故相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在开展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后期处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故,主要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故发生单位要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故,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园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对在校园突发事故中遭受损失的学校和师生个人,通过政策优惠、政府救济、社会互助给予支持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