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林业局
关于实行招商引资配套奖励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县林场:
为切实加强我局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全员招商氛围,确保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开化县招商引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06年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力度,在县考核奖励的基础上,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由局里再予配套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对象及范围
(1)奖励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县林场中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并引进项目资金的集体或个人。
(2)奖励范围:从县外新引进的工业、农业、旅游业、基础设施、服务业、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投资项目。
2、奖励条件、标准及方式
(1)奖励条件:引进的项目、资金经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通过,并作为我局招商引资任务。原落地项目追加投资不列入计奖范围。
(2)奖励标准: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300万元的项目,按完成投资额的3‰计奖;301-500万元的项目,按完成投资额的4‰计奖;501-1000万元的项目,按完成投资额的5‰计奖;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局班子研究后,另行予以重奖。
(3)奖励方式: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兑现后一周内,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按奖励标准一次性兑现。
3、工作要求
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统一由局招商办(设在局产业科)按程序组织申报。
希林业局、县林场广大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各尽所能、各显其功,积极投身到当前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去,为借力加快我县林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伟业。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产业 招商引资 奖励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