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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集中宣传与收缴行动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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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6] 73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集中宣传与收缴行动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根据省教育厅1221明电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就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集中宣传与收缴统一行动的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开展一次“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集中宣传统一行动,务必要召开一次师生动员大会,并采取在校园醒目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刊出板报及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学生携带刀具进入校园的危害性,教育学生树立“携带刀具不是好孩子”的是非观,主动远离管制刀具。同时,采取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样张见附件),告知家长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

二、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整治,收缴流入校园的管制刀具,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精干人员,充分发挥班级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在校园内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对流入校园的管制刀具进行收缴,确保校园平安。对携带管制刀具的在校学生,要加强正面教育,帮助其提高守法意识。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1226日前县教育局。

附件:致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  管制刀具  收缴行动  通知

抄:县委办,县府办,县政法委办,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1221印发

 

 

 

附件:

致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师生及家长:

今年6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3个多月来,全国公安机关收缴了大量流散在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摧毁了一批制贩爆炸物品、枪支的“地下窝点”,有效消除了一批治安隐患。但近期,全国个别高校和中学学生发生了几起因矛盾纠纷而持刀伤害他人的恶性案件,为维护良好的学校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集中宣传收缴统一行动。希望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配合,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现就管制刀具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刀具,它是刀具中的一部分。具体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以及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等都属于管制刀具。

二、为什么要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

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单纯,缺乏理智,意志薄弱,感情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弱,思想和行为常常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加之部分青少年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守法,无所顾忌,胆大妄为,逞强霸道心理极强,有时为了一点小事,或经别人稍加挑逗,就大动干戈、持刀伤人,甚至持刀械斗。从犯罪手段看,很多青少年实施犯罪时,都随身携带刀、剑、匕首、三棱刀、大砍刀等凶器,当作案受到挫折时便毫不顾忌地进行凶杀或伤害。对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公安机关依法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禁止包括青少年在内的任何个人携带管制刀具,就能有效预防青少年携带管制刀具及利用管制刀具作案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管制刀具查处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希望广大师生及家长模范遵守国家有关管制刀具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校园及周边非法制造、贩卖和持有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

 

开化县教育局 

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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