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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交〔2006〕84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交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开化县交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法制 责任 通知
抄送:县法制办、县人大法工委
开化县交通局办公室印制 2006年11月23日印发
开化县交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一、积极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备案管理、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行政管理方式,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试行交通部门与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交通部门与社会合作进行社会管理的运行方式,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效能。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行管科、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二)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总体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健全工作体系,包括信息报告体系、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恢复重建体系等。演练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牵头单位:局行管科、工程科。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三)进一步依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和收费,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五)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规范行业协会,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单位:局行管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探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和监督。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行政和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纪律。
牵头单位:局行管科、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七)贯彻实施《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扩大投资建设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业主招标管理、代建制、直接拨付资金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稽查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投资,推行民间投资登记备案制和核准制,引导扩大民间投资。
牵头单位:局行管科、工程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
(八)建立完善招标投标管理体制,联建全县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立全县统一的信息制度,建立全县招标投标监管网,强化招投标的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局行管科、工程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九)加快交通综合门户网站建设,整合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共享。扩大网上办公范围,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相配合、分工分流的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相结合的机制和人民调解与信访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十一)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逐步健全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十二)逐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听证制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媒体公开等方式,主动征求、合理吸纳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行管科、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十三)建立决策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单位的决策执行和结果进行跟踪与反馈。强化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行管科、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收费所。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十四)建立和完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布制度,审查、告知、听取意见和延长期限批准制度,有关听证规则、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制度等,在总结各地、各部门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工作制度,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和制度。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行管科、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十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管理工作,按照制度建设的原则,根据交通发展的需要,加强交通规范文件申报、立项工作,完善草案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县乡所、收费所。
(十六)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和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坚持“废、改、立”相结合,根据上位法的调整和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做好文件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七)积极推行交通公路水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执法试点,深化县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十八)按照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的要求,理顺行政执法职能,消除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能和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十九)执法活动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正当和说明理由,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和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二十)完善行政和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格式文书,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考核。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二十一)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执法监督条例》(浙政发[2001]8号)的各项制度,探索行政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二十二)加大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三十三)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按法定要求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机构,配备行政复议专职人员。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三十四)严格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行政赔偿程序规定》,探索行政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建立和严格实施行政追偿制度。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六、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意见》的领导,落实各级交通部门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成立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二十六)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行管科。
(二十七)实行定期报告和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各交通执法单位每半年向市局依法行政情况,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考核。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二十八)认真执行《浙江省深化完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浙委办[2004]53),规范县级交通部门法制机构的设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牵头单位: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2006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开交[2006]84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交通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06。11。22(郑震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