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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7〕12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水电企业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各水电企业:
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深入,县内外社会各界踊跃投资我县水电建设,水电事业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形成了国有、集体、个私和股份合作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村水电格局。至目前止,全县已建成并网水电站58座,装机40847千瓦。根据《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安委[2006]1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水电企业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我县水电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及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供有关乡镇、工业园区参考,以利于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全县水电企业安全生产。
一、水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1、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电站是安全生产主体,业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电站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直至每个岗位和人员。
2、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及规程。各电站要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巡回检查等制度,设备操作实行操作票制度,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制订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等运行规程、电站检修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运行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生产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水电运行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电站应成立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员,总装机200千瓦以上电站安全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建立水工设施、发电厂房及机电设备评级制度,定期进行评级,对达不到完好标准的设备、设施要安排进行检修。1990年以前建成投产的老电站,要引导并督促进行安全检测和技术改造。电站安全操作工器具和继电保护装置应定期试验,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
5、做好水库调度运用计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制订完善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完善运行、检修记录及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各电站要及时配合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布置的防汛及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电站安全度讯;并根据本电站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建立电站调度,运行、检修、调试、记录和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二、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各乡、镇、工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开化县水电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表》与各水电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责任制落实工作。
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整改。行业管理部门对分工管辖水电企业实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检查指导乡镇、工业园区、水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乡镇、工业园区对属地管理的水电企业实行日常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内容主要针对水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等形式,对水电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现并督促限期整改。尤其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站水库、引水建筑物等设施设备,要重点加强监管,确保水电企业安全运行。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小水电 安全生产 管理 通知
抄送:市水利局水利水电管理处,县安监局。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