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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政发〔2007〕67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开化县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18号)精神,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事项,统一名称”的要求,对本县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报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将开化县执行的355项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予以公布。
今后,凡因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和修改需要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的,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经省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开化县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许可项目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P0200804303363006212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