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财政厅领导关于开展财税文化建设的要求,为弘扬浙江省优秀会计文化,推进浙江省会计文化事业发展,积极展现当代财会人员风采,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省会计学会研究,决定与中汇会计事务所举办一期展现财会人员风采的摄影书法漫画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应征作品以财税与会计文化为主题,主要展现广大财会人员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和高尚的情操,讴歌奋战在第一线的广大会计工作者可歌可泣的事迹,反映他们丰富多彩的文化、政治生活,要求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寓义深远。
二、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包括摄影、书法和漫画,提倡风格多样。
(一)摄影类
1、本次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2、可使用传统相机和数码相机完成作品。参赛作品自行冲晒,尺寸不限,(需装裱),不收底片;
3、请将拍摄感受及使用相机、镜头、光圈、快门速度等技术数据一并写上,以便给读者提供更多的信息;
4、组照或单幅,彩色或黑白均可;
(二)书法类
1、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自选;
2、书法作品规格:作品尺寸不限,各种书体(毛笔)皆可,鼓励自撰诗文,草书、篆书等作品请附释文;
3、要求内容以财会文化为主,不得有错字、别字;
(三)漫画类
1、漫画手绘纸规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
2、要求内容以财会文化为主,作品造型美观,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构图完整、合理;
以上作品均需装裱制作。送展作品在展后统一可以送回。
三、作品选送:
提交作品时,请将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一并打印上交(另附纸)
四、作品评奖:
(一)本次比赛设奖项:
全省将评选出入选参展作品200件左右,在入选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及鼓励奖作品各若干件。等级奖的奖数视情况而定。
(二)获奖作品奖励: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物质奖励:
五、截稿时间:
请各参赛人员将作品于2009年10月3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会管科。
六、注意事项:
举办单位(省会计学会)对选送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送作品参加展览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一、作品主题:
应征作品以财税与会计文化为主题,主要展现广大财会人员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和高尚的情操,讴歌奋战在第一线的广大会计工作者可歌可泣的事迹,反映他们丰富多彩的文化、政治生活,要求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寓义深远。
二、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包括摄影、书法和漫画,提倡风格多样。
(一)摄影类
1、本次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2、可使用传统相机和数码相机完成作品。参赛作品自行冲晒,尺寸不限,(需装裱),不收底片;
3、请将拍摄感受及使用相机、镜头、光圈、快门速度等技术数据一并写上,以便给读者提供更多的信息;
4、组照或单幅,彩色或黑白均可;
(二)书法类
1、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自选;
2、书法作品规格:作品尺寸不限,各种书体(毛笔)皆可,鼓励自撰诗文,草书、篆书等作品请附释文;
3、要求内容以财会文化为主,不得有错字、别字;
(三)漫画类
1、漫画手绘纸规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
2、要求内容以财会文化为主,作品造型美观,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构图完整、合理;
以上作品均需装裱制作。送展作品在展后统一可以送回。
三、作品选送:
提交作品时,请将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一并打印上交(另附纸)
四、作品评奖:
(一)本次比赛设奖项:
全省将评选出入选参展作品200件左右,在入选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及鼓励奖作品各若干件。等级奖的奖数视情况而定。
(二)获奖作品奖励: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物质奖励:
五、截稿时间:
请各参赛人员将作品于2009年10月3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会管科。
六、注意事项:
举办单位(省会计学会)对选送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送作品参加展览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