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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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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934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化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开化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加快我县服务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特制定我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推进、创新推动,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基本原则,引导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平稳有序地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自主分离,推进工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以下简称“分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工作协调小组。县财政(地税)局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重点做好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根据重点工作范围,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分离潜能的工业企业,重点做好引导工作;县国税局要认真研究分离过程中的税收政策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意见,保证分离工作的有效实施;县工商局对分离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要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县统计局、发改局、经贸局、国土局、规建局、交通局、环保局、安监局、工业园区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重点范围

以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线,引导企业进一步拓展思路,延伸产业链,将研发设计、物流配送、安装维护、售后服务等内部服务功能剥离,整合组建专业服务企业,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

(一)安装、维修维护成本占比较高的企业,引导其将安装、维修维护劳务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安装企业。

(二)物流量较大的企业,引导其与专业运输企业进行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或分离出物流配送业务,成立专业的物流企业。

(三)研发、设计能力强的企业,引导其将研发、设计业务从主业中分离出来,成立专业的科技服务型企业。

四、扶持政策

(一)扶持的范围和对象。

从原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配送、建筑安装、投资服务、技术服务、科技研发、信息咨询、工业设计等服务业并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分离设立的企业”)。

(二)具体政策措施。

1、对200911起,分离设立的企业其形成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地方可用部分,在第1年给予全额补助,第2年和第3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50%补助。

2、对分离设立的企业,涉及不动产过户所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县财政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3、分离设立的企业其自用的生产经营房产和土地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县财政地方可用部分,自设立起3年内给予80%的补助。

上述补助资金,在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4、分离设立的企业需新供地的,在供地安排上优先考虑,用地指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予以安排。

5、分离设立的企业其用水、电、气等要素价格,享受工业企业同等待遇,对不能享受上述待遇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足。

6、分离设立的企业在设计、监理、物业管理等资质申报审批时,在县级权限范围内给予支持。

7、如分离设立的企业既适用本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又适用《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开政办〔200714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或其它优惠政策,企业可自主选择最优惠的政策,但不累加执行。

8、从其他行业中分离设立的服务业,符合本意见规定范围的,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可比照享受上述政策。

9、本意见从200911起执行,由县财政(地税)局负责解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作为。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我县加快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扩大地方税基和壮大地方财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在各自的政策权限内切实发挥好作用。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部门尤其是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将县政府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要相互理解、加强协调、及时沟通,确保目标一致、统筹规划、形成合力。

(三)稳妥有序,讲究方法。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客观上是企业的自身行为,要始终贯彻“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方针,推进分离工作有序开展,推进工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

:开化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协调小组

 

 

 

 

 

附件:

开化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协调小组

 

  长:华寿军(县政府)

副组长:邹燕辉(县财政(地税)局)

  员:汪福海(县财政局)

丘森源(县地税局)

邹建文(县国税局)

汪长征(县工商局)

张万龙(县统计局)

徐志林(县经贸局)

方法成(县国土局)

郑永红(县工业园区)

余卫东(县规建局)

郑和平(县交通局)

余政权(县环保局)

方文奎(县安监局)

顾劲立(县发改局)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地税)局,丘森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服务业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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