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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2009〕24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马金镇“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
全面深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辖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2009年“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以下简称整规)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镇“十小” 整规试点工作出新成果,根据《2009年“十小”整规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制定2009年度马金镇“十小”整规工作全面深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年度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县铺开“十小” 整规活动为契机,以“整规促发展、整规促规范、整规促繁荣、整规促保护、整规促稳定”为工作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经济工作主线,按照“食为先,安为重,规为主,扶为上,促为本”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深化“十小”整规工作,着力改善生产和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推动生产加工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年度工作目标:在2008年试点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十小”整规工作,到2009年底,全镇辖区内所有“十小”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全面完成“十小”整规任务。“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
二、工作责任
(一)各村委会、驻镇责任单位工作责任
1、各村委会主任、驻镇责任单位是本村或本监管行业内“十小”整规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或本监管行业内的“十小”整规工作负总责。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要求,接受镇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本镇区域的“十小”整规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2、按照“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具体负责,村社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充分发挥村、驻镇责任单位的作用,实行目标管理,深入开展“十小”整规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规任务。
3、对本村或本监管行业内“十小”整规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准确掌握本村或本监管行业内“十小”行业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和完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十小”整规工作。
4、着力推行新《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大力开展“十小”整规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普及群众健康消费意识,合力打造和谐、安全区域环境。
5、积极探索、研究试行促进“十小”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十小”整规长效监管机制。
6、高标准完成镇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十小”整规工作。
(二)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程仁树(马金工商所):辖区小食杂店、小菜场“十小”整规工作
相建平(杨和交警中队)、郑勇锋(镇交通站):辖区小客运“十小”整规工作
华喜平(马金卫生院):辖区小餐饮“十小”整规工作
朱久明(镇规划站):辖区小液化气“十小”整规工作
徐芝仙(镇工办):辖区小美容美发“十小”整规工作
汪涵真(镇农办):辖区小农资“十小”整规工作
余永丹(镇公共卫生):辖区小药店“十小”整规工作
何立冬(镇文化站):辖区小音像“十小”整规工作
余凤岐(镇质监站):辖区小作坊“十小”整规工作
程佳清(镇城管中队):崇化街街面“十小”整规工作
三、工作计划安排
1、5月20日前,贯彻落实县政府2009年“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镇2009年“十小”行业整规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完善机构设置,确定各行业整规工作的专门负责人和综合协调负责人。
2、6月1日前,进行农村公共安全信息(协管)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和有关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3、6月15日前,分行业完成一次“十小”行业整规“回头看”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至镇“十小”领导小组。
4、10月15日前,再组织一次分行业“十小”行业整规“回头看”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至镇“十小”领导小组。
5、11月15日前,查漏补缺,归类建档,迎接上级综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责任,能动创新。各村、驻镇责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要再提高、再认识,加强责任心,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牵头部门和镇“十小”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镇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发挥能动作用,随时掌握“十小”动态变化,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对待新问题、新情况,探索“十小”长效监管措施,力争试点工作创新业绩。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多种场合和宣传阵地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整规氛围,提高“十小”行业业主的主体责任、社会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发动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整规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参与和消费者权利意识,为整规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考核评价,落到实处。将“十小”整规工作的考核纳入镇政府对村委会、镇干部的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采用倒扣分的形式计入考核总分。同时,要将整规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城市、村镇”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考核中去,为“十小”整规提供更广阔、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平台。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转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有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考核按百分制进行,在90分(含)以上的,不加分也不减分,在85(含)-90分扣1分,在80(含)-85分扣2分,在80分以下扣3分。
二ΟΟ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十小”整治 实施方案
| 抄送:县府办、县“十小”办 |
| 马金镇人民政府 2009年5月1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