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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活动的通知》通知
各村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好“安全生产活动年”工作,现将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9]8号文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09年5月5日
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各村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
抄: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开安委办〔2009〕8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09〕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咨询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2、积极开展“安康杯”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安康杯”和职工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联系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争取广播电台、电视台、今日报社的合作和支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重要信息。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素质。重点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
二、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严查非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非事故违法行为的监察力度。对社会影响广、治理难度大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执法,增强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行为。强化重点监管区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对“黑名单”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起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推进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工作。认真把好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做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
4、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特殊时段(夏季、冬季、汛期、台风季节)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预警预测机制。针对夏、冬季事故易发的特点,通过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检查督促等方式,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中毒和防中暑等夏季“六防”及冬季火灾防范工作。在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和重要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5、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做好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生产企业,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近年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深化排查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对各类整治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档,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这四个重点,分级挂牌公布,明确隐患单位、隐患内容、督办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强化隐患整改责任制,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各级各部门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建档,制订隐患整治方案和整治验收标准,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2、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把隐患排查整治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开展以整治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三合一”建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重大隐患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工程”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继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建立县、乡镇(园区)、企业三级联网的监管平台,强化对企业危险源点监控情况的监督,确保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率达到100%。
四、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1、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严密科学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乡镇(园区)等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把安全标准作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来抓,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实现政府监管有法可依,企业管理有章可循,员工操作有规可守。逐步完善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大力引导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和建材等行业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3、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乡镇(园区)、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乡镇(园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以科技兴安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推广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产学研结合、推广示范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应用一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逐步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全覆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联锁自控系统的推广应用,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采用这一技术。
2、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省、市安监局的信息平台,建立以县安监局为结点,连接各乡镇(园区)安监站的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
六、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县委县政府“三服务”活动要求和省安监局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的部署,落实大走访大调研和“一对十”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安监干部要面向基层走进企业,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困难和挑战,积极为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安全服务。
2、推进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认真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抓好乡镇(园区)、村(居)安监机构队伍建设,明确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职责,稳步推进村(居)一级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依法构建完善覆盖全县基层的安全监管网络。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3、不断提升安监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安监队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服务环境。
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