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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文件
池政﹝2009﹞25号
关于进一步在全镇开展2009年禁种铲毒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委会:
为了巩固和发展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所取得的成果,深入推进我镇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加强禁种铲毒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实现全镇基本禁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目标,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浙林公[2008147]号)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2009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镇范围禁种铲毒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2008年全县禁种铲毒的情况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只是在城关镇、马金镇有零星发现,但是不可否认全县其他地方也有零星种植存在的可能性,以及非法种植的隐蔽性越来越强,为此,派出所和各村要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要将进一步做好2009年禁种铲毒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禁种铲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结合各村实际,认真分析禁种铲毒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基本禁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目标得到实现。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娱乐场所、特殊地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加大督查力度,凡销售、零售大麻籽、贩卖罂粟苗的要坚决打处,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要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活动为契机,切实把禁种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整个活动的重要任务和主要工作贯穿始终,尤其是在罂粟播种时的11月至12月,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不让毒品原植物种籽落地”活动。要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种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举措及重大意义,介绍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和怎样识别毒品原植物等有关知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宣传导引作用,营造浓烈的禁种气氛。要广泛张贴《禁毒宣传画》和《禁毒通告》,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和老年协会、妇联、民兵等作用,把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村庄和林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林业站、农技站等单位,要广泛调动护林巡查员、农技员、畜牧兽医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深入林区、田野及畜牧场、桑园地等复杂地域开展各种宣传。同时,要针对部分群众对毒品原植物种子藏匿、非法买卖、转送与种植的违法性缺乏了解,仍抱有罂粟能治病、能喂养家畜不算问题等错误观念,有的放矢地做好正确的引导教育工作。
三、加强踏查,严厉查处。要及时抓住罂粟开花、结果容易发现的有利时机,在5月至6月份集中开展铲毒行动。各村要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摸清本地区非法种植的重点可疑对象、辖区农贸种子市场、毒品原植物种子地下销售渠道(点)等情况,掌握动向,重点控制。要按照不放过“一路一线、一山一坡、一室一吧、一株一苗”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踏查铲毒工作,适时组织巡回查铲,不留死角,以达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的目标。要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控,及时发现查处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深挖细查非法种植涉案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发生。
四、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村要把禁种铲毒工作纳入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重要内容,并要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派出所、林业站、农业站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护林站、农技站等单位要落实禁毒工作“守土有责”的责任,注意发现提供、藏匿毒品原植物种子和种毒的各种情况线索。公安部门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加强与林缘周边地区禁毒办和公安机关的密切协作和重大行动的协调,及时互通情报,努力提高禁种铲毒和发现查处违法犯罪分子的能力。
五、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开展踏查铲毒,“不让毒品原植物种籽落地”等活动是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当前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镇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和难点,研究解决办法;对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也要及时进行交流、推广,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同时要通过禁种铲毒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有效的禁种铲毒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禁种铲毒工作长效机制。
各村接此通知要及时落实,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案情况要及时上报镇禁毒办。
池淮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禁毒 禁种铲毒 通知
抄送:县禁毒办、县禁毒委成员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