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09】21号
杨林镇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委会、镇校、镇卫生院:
为贯彻开合委办【2009】6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月活动的工作,现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你们。
一、主要内容
宣传《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2009年修订)》、《开化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数据审核录入规范(2009年修订)》、《关于违法行为造成伤害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给付范围的解释》和《关于加强对使用票据复印件申请报销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
二、责任分工
1、成立镇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祁洪利,副组长:周新林,成员:汪伟俊 杨卫东 曾曙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月活动,掌握进程,及时解决难点问题。
2、镇合作医疗办负责提供宣传资料,随时了解情况,按时向县上报本镇工作进度。
3、各村负责本村的宣传工作,宣传要深入细致,到户到人。每村新增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设宣传栏、公示栏,提供新农和政策宣传、农民受益情况,要使村民合作医疗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4、镇校负责在校学生的宣传工作,发放新农和宣传单、贴宣传画。
5、镇卫生院根据自已的工作特点,举办宣传栏、开展咨询,重点做好就诊人群的宣传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09年5月4日至6月10日。
杨林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