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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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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农〔2009〕77号

 

开化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09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09年乡镇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农经、农技110)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1、2009年乡镇农技站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2、2009年乡镇畜牧兽医管理员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3、2009年乡镇农机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4、2009年乡镇农经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5、2009年乡镇农技110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工作  目标任务  考核   通知

  抄送:县府办,各乡镇,工业园区,汪宇祥副县长

  开化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一:

 

2009年乡镇农技站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一)面上农业生产(60分)

1、粮油生产(2分)。 完成县下达的全年粮、油和绿肥种植面积任务指标(以当年的统计年报数为准)的得满分,完不成的乡镇按完成比例得分;

2、病虫草鼠防治与“病虫情报”征订(8分)。 ①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工作,积极推进绿色防控,确保全年无大面积病虫草鼠害发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记2分;②做好植物疫情监测和普查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记1分;③完成农业局下达的水稻统防统治任务,记2分;④完成县植保植检站下达的全年《病虫情报》征订任务,3分。

3、农情报表、会议及补农资金的发放(10分)。 ①及时掌握农业生产动态,按时上报“农情调度月历”(报方金华)、春耕备耕情况(报陈星红、余海根)、灾情报告(灾情发生次日报张根贤),以及局、中心下达的各种报表,记4分,每漏报一次扣1分;②按时参加局、中心和相关站所的各种会议,记2分,每缺会一次,扣1分。③做好中央、省各项支农、补农财政资金的发放,记4分,出现纰漏的,每次扣2分。

4、宣传报到与《农村信息报》征订(10分)。①做好以《农村信息报》读报用报工作为重点的农业政策宣传,每个农技干部完成县农技推广中心下达的《农村信息报》征订任务,记8分,每超二份加1分,每缺二份扣1分;②在各类报刊上及时宣传农业生产中的典型,要求每个农技干部在开化农业,开化农技110简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记2分,完不成扣2分。

5、种子管理与良种推广(10分)。①积极抓好本乡镇粮、油作物的良种推广工作,及时解决农户用种上的疑难问题,及时举报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记4分;②完成水稻良种预订任务,记6分,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根据完成比例酌情扣分。

6、粮油生产合作社组建与管理(5分)。①要求各乡镇至少组建一个以乡或村为单位的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记3分,到2009年10月31日止,尚未成立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的乡镇(2009年以前已成立的乡镇视同成立)此项考核作0分处理。②积极协助县农经管理站做好全县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并开展联大户活动,做好技术服务,记2分。

7、测土配方施肥(5分)。①建立一个测土配方中心示范方,面积50-100亩,示范方要求有实施方案,有田间记载,有工作总结。

 8、技术培训(7分)。积极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培训工作,要求:①以乡镇为单位全年举办各种适用农业技术培训班2期以上,要求县农业部门有关单位的技术专家授课,做到培训台帐齐全、清楚,记5分,未要求县农业部门有关单位的技术专家授课的不记分;②以乡镇核心示范方为单位全年举办粮油作物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班3期以上,示范户培训率达100%,记2分。

9、标准农田质量提升(3分)。 配合县农技技推广中心搞好全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

(二)试验示范工作(40分)

1、水稻良种高产栽培示范方建设(20分)。要求每个乡镇农技站建立一个连片50亩以上的水稻良种高产栽培示范方。其中:①在4月底前将示范地点、参加农户名单、实施方案报推广中心余海根,记2分;②建立一块高产攻关田,亩产达到650公斤以上,记3分;③统一良种,连片种植,记5分,最多不得超过2个,超过2个以上或不连片的不得分;④统一旱育秧、推广壮秧剂、“粒粒饱”,其中壮秧剂每人50包,记4分,完不成的按比例减分;⑤在示范方开展配方施肥和应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无明显病虫为害和损失,记2分;⑥示范方做到有记录、有总结、台帐清楚、详细,记4分,中心在各生产环节以片为单位组织检查验收评比,视完成情况得分。

2、冬种生产示范(3分)。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冬种生产示范,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规模、有记载、有总结。根据完成实绩得分。

3、食用菌生产(9分)。①完成食用菌全年生产任务(5分);②及时上报生产总结及报表,记2分;③积极开展新品种试验,2分。

4、蔬菜生产(8分)。①全面实施无公害蔬菜开化县地方标准,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开展技术培训,记3分;②完成本乡镇特色的(山地蔬菜30亩以上、大棚蔬菜30亩以上、大棚草莓10亩以上、订单蔬菜100亩以上、山地西瓜、大棚西瓜20亩以上等内容)蔬菜生产示范点建设,示范项目有方案、有实施地点、有总结材料记3分;③及时报送有关蔬菜报表、总结材料,记2分。

二、考核办法与奖惩

1、受到上级表彰的,可给予加分。省农业厅表彰加10分,市农业局、县政府表彰加5分,其余根据奖级酌情给分。

2、受到上级批评的,根据受批评的程度分别扣除2-10分。

3、县农技推广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平时要对各乡镇农技干部完成情况进行记载,并及时汇总,在2009年7月份向全县的农技干部作一通报;年终各乡镇农技站上交全年工作总结,由推广中心会同有关站、所组成考核组,逐项进行考核。

4、壮秧剂推广、水稻、油菜、旱粮、经济作物(包括吊瓜、西瓜等)示范方和水稻、油菜高产攻关田居前5名的乡镇分别给予2-3分的综合加分。

5、标准农田质量升、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分别给予2-3分的加分。

6、新发展蔬菜基地30亩以上的加1分;山地蔬菜新品种推广30亩以上的加1分;探索蔬菜高效种植模式,并报送总结材料的加1分;及时完成临时性蔬菜工作任务的加1分。

7、《病虫情报》征订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每超5份加1分,每少2份扣1分。

8、《农村信息报》征订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二份加1分,每缺二份扣1分。

9、年终根据各乡镇考核得分,分设一、二、三等奖,给予适当的奖励,年终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职称晋升、工作调动的依据之一,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二:

 

2009年乡镇镇畜牧兽医管理员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计记分标准

1、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推广畜牧兽医先进适用技术,及时掌握本乡镇畜牧业生产动态,为当地政府发展畜牧业和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参谋工作(5分),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得分。对畜牧业生产动态不了解的扣2分。

2、积极做好畜牧业生产的技术服务工作(10分)。联系一个示范户,开展一次业务技术培训,推广一项实用技术或开展一项试验示范,根据完成情况得分。没有开展的每项倒扣1分,被规模养殖场户投诉服务不好的,每查实一次扣2分。

3、抓好本乡镇的动物防检工作(30分)。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做好定点屠宰厂、乡镇所在地的农贸市场检疫工作、畜禽饲养场户的产地检疫,记10分。未开展检疫的不得分,发现只收费不检疫、买卖检疫证的,不阻止、不汇报的,倒扣5分,乡镇所在地没有开展屠宰检疫的扣3分;指导监督规模养殖户按免疫程序免疫,并做好台帐,监督诊疗人员做好窝内仔猪和公母猪的免疫,做好台帐,记10分。窝内仔猪及公母猪没有台帐得0分;规模养殖场没有按免疫程序免疫或没有免疫台帐的,每发生一起疫情扣5分;台帐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做好突击性的动物防疫工作,按规定上报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和抗体合格率杨林、齐溪、林山、金村、苏庄、大溪边分别为85%和65%以上,其他乡镇分别为90%和70%以上,记10分。不按规定上报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每次扣1分,不按规定工作进度完成任务的每次扣2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和抗体合格率每下降1%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突击性动物免疫工作不开展自查或自查没有记录的扣5分,免疫数字虚假,每查实一次扣5分,上级检查不合格,要求整改,不整改的记0分。

4、按县畜牧兽医局的要求,抓好一个动物防疫示范村(10分)。要求示范村做好台帐,畜禽按程序免疫,常年随机检查时要求:台帐准确率、免疫率、挂耳牌率均达到100%、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

5、按动物疫情监测计划要求,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按规定按时采取动物疫情监测样本,及时监控动物免疫的效果和动物疫情动态,若抗体合格率低于要求时,及时组织免疫(5分)。按完成任务比率得分。

6、发现可疑疫情或接到可疑疫情,及时进行初步调查处理,并按时上报疫情,做好三级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5分)。根据完成情况得分。每迟报一次疫情,扣3分。

 7、加强动物诊疗人员、畜禽生产经营人员的管理,理顺关系,建立责任考核,组织实施畜牧业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协助动物诊疗所完成兽药任务(15分),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得分。没有建立责任考核的扣10分,村级兽医私自外出进药不管理,致使不能完成兽药任务的扣2分,组织管理不力,动物诊疗人员、畜禽生产经营人员管理混乱、矛盾较大、违法违规的酌情扣分。

8、及时上报各种业务报表(10分)。迟报一次扣1分,少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至。

9、及时完成县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做好全年书面工作总结(5分)。没有全年书面工作总结计0分

10、熟悉畜牧业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县畜牧兽医局做好畜牧兽医执法工作(5分)。

二、考核办法与奖惩

1、受到上级表彰的,可给予加分。省农业厅表彰加10分,市农业局、县政府表彰加5分,其余根据奖级酌情给分。

2、受到上级批评的,根据受批评的程度分别扣除2-10分。

3、工作有创新点、争取畜牧项目或较好地实施畜牧项目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专项奖励,并酌情加分。

4、总得分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第二年的职称评审。对考核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三:

 

2009年乡镇农机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1、政治素质(5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尽心尽力做好农机工作。

2、会议、统计报表(5分)。按时参加县站召开的各种会议,准确及时上报各种业务报表和统计年报。为便于工作联系,离开本县要向县站打招呼。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0.5分,报表未按时上报每次扣0.5分,不报扣1分,不合要求酌情扣分。

3、农机安全监理、农机培训(50分)。①认真做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年检率达到85%,记15分。每增或减2%,加或减1分。②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员安全学习,受训率达到85%,记15分。每增或减2%,加或减1分。③做好农田作业拖拉机、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员安全管理,记10分。④努力做好拖拉机及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消除黑车非驾现象,记10分。主动参加新培训和增驾的每增1人各加0.5分。

4、农机推广服务(25分)。①积极做好机耕、机插、机收、抗旱、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机推广服务工作。记10分。②抓好农机大户建设,重点乡镇至少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记5分。③积极实施购机补贴政策。记10分。推广农田作业机械的大型每台加3分,中型每台加2分,小型每台加1分。

5、农村信息报征订(5分)。积极做好农村信息报征订工作。每增或减1份,加或减2分。

6、综合评分(10分)。根据各乡(镇)的平时工作表现、配合情况和实际完成业绩,年终由县站综合评议记分。

二、考核办法与奖惩

1、受到上级表彰的,可给予加分。省农业厅表彰加10分,市农业局、县政府表彰加5分,其余根据奖级酌情给分。

2、受到上级批评的,根据受批评的程度分别扣除2-10分。

3、创新工作每项加5分。

4、凡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或因工作不负责而发生责任事故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各项先进评比资格。

5、年终根据各乡镇考核得分,分设一、二、三等奖,给予适当的奖励,年终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职称晋升、工作调动的依据之一,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四:

 

2009年乡镇农经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一)、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30分)。

1、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10分)。各乡镇要完成总村数1/3的村财务审计,并积极开拓审计范围,县站以收到审计报告为准,少1个村扣1分,超额完成的加1分,积极配合县站对重点村审计的一个加2分。

2、抓好乡镇代理会计及村报帐员队伍建设(12分)。①县站组织的业务培训要求参训率达到任务数的90%以上,记5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超5个百分点加1分。②做好村报帐员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好工作待遇和制定考核责任制,记2分。   ③年底完成财务人员会计证年检工作计5分,缺1个扣0.5分。

3、认真做好本辖区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村经济合作社“十有”(有治理组织、有规章制度、有议事场所、有合法证书、有印章牌匾、有资源管理、有资产增值、有经济发展,有理财民主、有社务档案)建设(8分)。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10分)。

1、对本乡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并建立档案,记5分。

2、要求每个乡镇新增1家规范性的专业合作社,(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正常活动),记5分,完不成任务的扣5分,超额完成1家加3分。

(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20分)。

1、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镇村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发布信息,制定考核办法,要求流转面积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5%以上。记15分。

2、积极调处土地承包纠纷,做到矛盾不出乡镇,记5分,若出现一例扣1分。

(四)完善规范会计服务中心工作(15分)。

1、建立健全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代理会计和村文书(报账员)要做到持证上岗,记3分。

2、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会计服务中心要全部实行电算化,记10分。

3、完善财务公开的内容,规范财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记2分。

(五)农民负担监督管理(5分)

不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不发生涉农负担群体上访事件,配合好上级部门对农民负担的检查、调研、资料上报,违规查处工作等,记5分。一有出现,该项不得分。

(六)其它各项工作(20分)。

    1、及时、全面、正确的完成农经业务报表,记计5分。延报一天扣0.5分,漏报1次扣1分。

    2、村集体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会计服务中心要使用县站提供的各种帐册,及时结清各种往来款项,记3分。

    3、做好《农村信息报》的征订工作,记10分,完不成的少1份扣1分,超额1份加1分。

    4、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宣传农经工作,每个乡镇要求发表二篇,记2分;缺1篇扣1分,考核时凭原件或复印件作为依据。

考核办法与奖惩

1、受到上级表彰的,可给予加分。省农业厅表彰加10分,市农业局、县政府表彰加5分,其余根据奖级酌情给分。

2、受到上级批评的,根据受批评的程度分别扣除2-10分。

    3、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各乡镇农经工作实际及难易程度,县农经站给予10分的综合评价分。   

    4、年终根据各乡镇考核综合得分,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五:

 

2009年乡镇农技110工作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1、用户培训考试。按省里提出的要求,用户培训考试率要达到100%(15分)。①应用示范户(10分)。每个乡新增任务30名,每个镇新增40名,完成任务记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须经网上考试系统考核合格,考试时用户类别选择“示范户”,当年发布个人信件、买卖信息等信箱内容30条以上)。②普通用户培训情况(5分)。新增加的普通用户参训率达100%,记5分,未达要求按比例扣分。

2、联络体系建设情况(10分)。行政村联络点按“八个一”建设情况(10分)。按照省里要求行政村联络点按“八个一”要求建好村级联络点,建立率达100%加10分,未达要求按比例扣分。

3、信息发布及典型事例(25分)①公共信息维护(5分)。各乡镇发布各类公共信息全年在6条以上,未完成按比例扣分。达到10条的加1分,达到20条加2分,30条以上的加3分。②买卖信息发布(15分)。每月发布各类供求信息10条以上,全年发布规范化信息达100条的为10分,达150条加2分,达200条的加5分,达300条以上加10分。③典型事例收集(5分)。全年培育农技110咨询、农业信息化、农民信箱、农民培训应用典型等各种类型上报在2条以上,完成2条记5分,1条记2分,每超过1条加1分。

4、万村联网工程(25分) ①建站数量(5分)。每乡镇要求新增建立行政村网站2个,全部村完成的没有新增任务。完成任务计5分,没完成按比例扣分。建站每增1个加1分,最高加3分。②建站质量(20分)。今年重点要求更新内容为主,网站栏目数据齐全,图片清晰,美观度好、数据更新及时记15分,栏目数据不齐质量较差记5分。农业企业、农家乐根据建站数量和信息质量酌情的加记1—5分。

5、农民信箱应用示范村建设(5分)。各乡镇要求建立1个以上的示范村,示范村要求农户注册率达80%,培训率达100%,发布信息数量较多,成交率较高,并按“八个一”标准建设的。全年建成1个的记5分,完成2个以上的加5分。

6、农技110面上工作(20分)。①搞好农技110咨询服务等日常工作,积极帮助农民发布各类信息,及时提供有效信息为农服务,并按时上报月报表和典型事例(每乡镇2条以上),要求全年在农技110网站投稿10篇以上。此项为5分,按完成情况酌情得分。②信息大篷车培训。每个乡镇安排一天以上的信息大篷车培训计划,组织好相关人员到现场,此项为5分,每增1天培训加2分,最高为5分。③搞好村级农技110应用指导工作,要求在重点村张贴县发的各期《农技110简报》,并做好村级信息员培训等工作,此项为3分,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④落实网络专管员补助经费1000元,此项为2分。⑤农技110特快,每个乡镇要求完成1期节目,此项为5分,超过1期加2分。

二、考核办法与奖惩

1、受到上级表彰的,可给予加分。省农业厅表彰加10分,市农业局、县政府表彰加5分,其余根据奖级酌情给分。

2、受到上级批评,根据受批评的程度分别扣除2-10分。

    3、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根据各乡镇考核综合得分,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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