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9〕48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现将《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管理考核办法
二○○九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领雁工程 后续管理 办法 通知
抄:市教育局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落实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培训宗旨,使参训教师真正成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领雁人,在推进“轻负担高质量”为主要目标的中小学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引领本校乃至区域内农村中小学校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决定对我县参加“领雁工程”省、市、县级培训教师实行后续跟踪管理,并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农村中小学校工作要求
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要建立参训教师成长档案袋,以加强后续管理,促进和发挥参训教师在校本研训中的作用。要继续为参训教师构建学习平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为参训教师的学习、教学实践提供方便,保证参训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本区域范围内发挥应有的示范和领雁作用。学校要为参训教师的师徒结对、校内或校际交流、研讨等活动提供方便。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要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参训教师及其指导教师的资源优势开展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二、参训教师后期学习活动要求
1、必须履行所培训学科的教学工作(至少1个班),积极参与钻研教材、课堂教学、作业布置、评价改革、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并做出表率。
2、每学期研读一部参训学科方面的专著,并撰写读书报告一篇。
3、省、市级参训教师需培养指导本学科2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县级参训教师需指导本学科1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制定培养指导方案,每学期听培养指导对象的课不少于5节,帮助培养指导对象总结教学经验,探讨改进意见。
4、积极参加市、县的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与市县学科教研员、实践指导教师的联系。教学研究活动包括开示范课、进行专题讲座、参加教研活动、撰写教学设计案例或学术论文等。省级参训教师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设计案例或论文获教育行政、教研、科研部门(含各级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县一等奖以上(市级参训教师要求县二等奖以上、县级参训教师要求县三等奖以上)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年累计2篇及以上。
5、参训教师要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评课比赛等活动,省市级参训教师每个考核周期内在县域范围内开示范课1次,县级参训教师在乡镇范围内开示范课1次(也可要求申报参加县域范围内开示范课)。教研室要根据我县实际,为参训教师参加活动搭建活动平台,参训教师要积极申报参加各种教学示范课、汇报课、观摩课、赛课。
三、考核管理
“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跟踪管理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协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进行业务管理,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参与的模式进行。每二学年考核一次,2008年参训教师第一次考核周期从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2009年、2010年参训教师考核周期顺延)。
参训教师考核期满时对照考核表自查并填写《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考核情况一览表》,提供有关考核材料,任职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报教师进修学校汇总。教育局人事科组织进修学校、教研室、教科所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参训教师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列入下一周期的跟踪管理。
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要统筹安排,加强指导,帮助参训教师制定学习、进修计划,为参训教师创造外出学习、考察、交流、进修的机会;开展参训教师教学研讨,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学习;加强参训教师学科教学理论和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和自身教学风格、特色的提炼,为参训教师真正成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领雁人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平台。
附件: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管理考核表(见PDF文档)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9]48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9]48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化县“领雁工程”参训教师后续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