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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文件
池政﹝2009﹞39号
池淮镇2009年度“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
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星新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十小”行业整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政府“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要求,现将做好2009年度全镇“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镇政府辖区内85%以上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击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工作时间任务:4月1日—5月30日是动员培训,普查建档和梳理分类。6月1日—9月30日全面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行业整治行动,10月1日—10月31日巩固提升阶段,查漏补缺,限期整改。
(二)小食杂店到年底80%以上的小食杂店完成整治规范工作,力争9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台账登记制度,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全覆盖,创建一批示范店,食品经营主体统一配送率力争达50%,工作时间任务:排摸小食杂店的数量,分布基本状况,准确地掌握小食杂店的动态变化,6月20日前报上半年工作小结,12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三)小餐饮店到2009年底,85%小餐饮达到《浙江省小餐饮店标准规范(试行)》的要求,小餐饮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从事餐饮加工,加工供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改善。工作时间任务:5月20日前掌握小餐饮变化情况,落实分类整规措施,8月底前抓好宣贯培训工作,按县十小办[2009]23号文件执行。
(四)集镇及集镇以下行政村(公路沿线中心村)的小药店、小诊所(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点)、小药柜等涉药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监管、分类指导、规范提升,使95%以上的“小药店”达到整规要求。零售药店要添置电脑、打印机、引进GSP软件系统,为顾客提供销售凭证,制作警示语、忠告语、服务公约、监督电话等标识及从业人员胸卡,突击社会监督作用。工作时间任务:2009年6月—7月,各相关单位按照《开化县小药店标准规范》、《开化县小诊所药房标准规范》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2009年8月-9月进行检查验收。按县十小办[2009]19号文件执行。
(五)小农资整治与规范工作认真总结,推广2008年试点工作经验,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要求,到2009年底,85%的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标准,通过整治与规范,农资经营主体基本规范,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主要乡镇和农业村建有连锁店或放心农资店,各农资经营店基本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实现制度上墙,农资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农资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工作时间任务:7月制定2009年小农资整规工作评价标准。11月底前各地做好自评,12月对各地小农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价。7月初和年底分别报送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按县十小办[2009]24号文件执行。
(六)小菜场整治。以当前小菜场名称登记、经营户依法登记,食品安全质量、硬件设施改善等问题为抓手,在巩固和扩大去年整规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确保今年底,将小菜场按照标准完成整规工作。工作时间任务:5月-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30日前县局将对各列入整治范围的农村干部小菜场进行一次验收,整理出整治难度较大的名单,认真分析原因,11月25日前完成对农村小菜场的年度检查评价工作。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到年底85%农村“小美容美发店”达到省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标准,基本解决服务不规范、卫生不落实、证照不齐全、用品不合格、质量不保证等突击问题,各个门店必须做到“十有”即:有一套整规标准,有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有价目表、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消毒设施、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有索证索票台账、有监督电话(12315)、有工作服。对整治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予以整治,对整改不力或无法整改的,要劝其关停或歇业。工作时间任务:1-4月部署阶段,5月-8月为实施阶段,9-10月为督查阶段,11-12月为总结阶段,自查总结于11月20前报县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组和县“十小”办,并做好考核验收工作。按县十小办[2009]22号文件执行。
(八)小音像店(网吧)整治。通过开展开展音像商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坚决遏制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正版音像制品和正版软件的市场占有率,努力创造一个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工作时间任务,2009年1-12月全面开展整治行动,扶植条件较好的经营单位,改造提升条件差的经营单位,关停转化不到位的经营单位。按县十小办[2009]26号文件执行。
(九)农村小客运安全整治。到2009年底,75%的乡镇基本完成“小客运”整规任务,“小客运”行业85%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客运营运、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涉及交通违法车辆营运等突击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客运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工作时间任务:7月31日前镇政府配合公安、交通等牵头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非法营运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告知业主需要整改的内容,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8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实施。按县十小办[2009]20号文件执行。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总目标,到今年年底,小液化气行业85%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小液化气”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击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工作时间任务:9月10日前,完成供应点整规工作。9月20日前,开展一次预验收工作,10月30日前,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整规情况汇报会,11月20日前,做好县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按县十小办[2009]25号文件执行。
镇政府成立了“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汪卫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确保整治与规范工作圆满完成。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十小”行业 整治 实施 方案
抄报:县府办、县“十小”行业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9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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