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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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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9〕112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09〕37号)要求,结合开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开化县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开化县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水利局,县安委办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09〕37号)精神,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根据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安全运行、农村水电和水文测验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击整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解决水利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建立规范的水利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杜绝水利伤亡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

2、前期工作不到位、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建设的;

4、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5、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6、对查出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实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不按规定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和河道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问题。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按时完成隐患整改。

2、治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完善问题。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事故救援演练,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开展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

3、治理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违规问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立项申请、审查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制度。

4、治理在建工程重点环节安全隐患。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基础开挖、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倒塌、爆破和炮烟中毒、施工车辆和机械伤害事故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治理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施工度汛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治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利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建立水利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作为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不良行为查询制度和水利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情况与企业声誉、招投标紧密联系,提高工程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8、各单位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

(三)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

1、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

2、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举办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应急救援实兵演练,着力普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能力。

3、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事故月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加强安全事故预防应对工作和事故查处情况监督。

4、加强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5、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

三、进度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并结合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6月底以前)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今年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以前报局小水电管理站。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7月至9月)

1、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整治违规建设、违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2)组织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活动,以重点水利工程和安全隐患突出、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为重点,坚决查处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2、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2)组织开展国庆6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3)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增强以法管理管理安全生产自觉性。

(2)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宣教片;以办板报、安全生产知识答卷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3)加强水利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小流域防洪避灾演练及水库安全、小流域防洪避灾知识培训,组织学习《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安全条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各单位要根据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做好宣传发动,抓好协调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三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 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深入治理“三违”现象,同时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局小水电管理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把“三项行动”与今年部署开展的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安全、河道违法采砂整治等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突出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同时要加强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既要突出汛期、国庆60周年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及时反映“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批评曝光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促检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形成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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