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9〕112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09〕37号)要求,结合开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开化县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开化县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水利局,县安委办。
![]()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09〕37号)精神,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根据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安全运行、农村水电和水文测验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击整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解决水利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建立规范的水利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杜绝水利伤亡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
2、前期工作不到位、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建设的;
4、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5、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6、对查出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实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不按规定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和河道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问题。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按时完成隐患整改。
2、治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完善问题。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事故救援演练,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开展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
3、治理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违规问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立项申请、审查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制度。
4、治理在建工程重点环节安全隐患。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基础开挖、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倒塌、爆破和炮烟中毒、施工车辆和机械伤害事故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治理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施工度汛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治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利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建立水利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作为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不良行为查询制度和水利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情况与企业声誉、招投标紧密联系,提高工程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8、各单位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
(三)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
1、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
2、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举办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应急救援实兵演练,着力普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能力。
3、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事故月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加强安全事故预防应对工作和事故查处情况监督。
4、加强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5、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
三、进度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并结合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6月底以前)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今年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以前报局小水电管理站。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7月至9月)
1、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整治违规建设、违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2)组织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活动,以重点水利工程和安全隐患突出、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为重点,坚决查处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2、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2)组织开展国庆6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3)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增强以法管理管理安全生产自觉性。
(2)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宣教片;以办板报、安全生产知识答卷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3)加强水利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小流域防洪避灾演练及水库安全、小流域防洪避灾知识培训,组织学习《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安全条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各单位要根据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做好宣传发动,抓好协调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三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 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深入治理“三违”现象,同时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局小水电管理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把“三项行动”与今年部署开展的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安全、河道违法采砂整治等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突出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同时要加强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既要突出汛期、国庆60周年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及时反映“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批评曝光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促检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形成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