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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特种设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下发我县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
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相关企业:
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关键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在用的特种设备以年均20%的速度快速增长,到2009年5月底,共有特种设备1390台(件)。(其中:锅炉132台,容器1036台、电梯58、起重机98台、铲车66台)压力管道23.5公里、各类气瓶9万余只。但是,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无证使用、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已刻不容缓。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平安开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宣传贯彻国务院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指导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制度体系、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做到设备有证(挂牌)运行、人员持证上岗等各项工作,全面实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三落实”: 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 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以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努力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各乡镇、工业园区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自查,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排查摸底,摸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有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使用单位管理机构是否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配置、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设备台帐及各类巡查记录是否齐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是否达到100%等。各乡镇、工业园区将自查情况于6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县特种设备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要按照国务院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12项义务抓好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1、确定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人员名单并及时上报。
2、由企业内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根据企业内特种设备情况,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写《特种设备使用基本情况表》。
3、起草适合本单位运作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全面落实。
4、完善特种设备、人员持证、定期检验、安全检查4本台帐。落实巡查人员,确保各项制度的顺利执行,并做好巡查记录。
(1)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并作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2)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报、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等安全义务。
(3)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各乡镇、工业园区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岗到人,措施有可操作性,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要求,自觉抓好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加强指导、督查和服务企业,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通过安全标准规范企业,不断提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
县特种设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巡回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规章制度、设备档案、各项检查记录、设备注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达到相关要求,做到注册、持证、检验率达100%。对存在差距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必须尽快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具体整改工作措施。对存在隐患较多、无视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部门将采取相关行政处罚措施,挂牌督办,直至已消除隐患并达到规范管理要求。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
各乡镇、工业园区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认真总结在本次活动中推进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不断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有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是整个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最重要、最关键、最核心的措施。县特种设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饶文胜副局长为组长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领导小组,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县锅检站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工业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各乡镇质监员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觉遵守安全法规要求,逐步形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自我要求,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对严重忽视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加强管理,分类指导。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单位,要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单位,要注重督促和帮扶相结合,利用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抓落实,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责任 通知
抄送:市质监局,县府办,县安委办,徐海廷副县长、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特种设备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关于下发我县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