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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开质技监〔2009〕15号
关于开展太阳能级硅单晶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硅单晶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致力打造百亿硅产业,推进工业发展新跨越”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光伏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在全县硅单晶企业开展太阳能级硅单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县硅单晶片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家企业抽取一种产品。
二、抽样和检验单位
本次监督检查抽样由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检验工作委托万向硅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三、抽样方法、数量和检验判定依据
抽样人员抽样时,必须向被检单位出示本通知(或复印件)和证明抽样人员(至少2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详细填写抽样单。上述手续不完备的,被检单位有权拒绝抽样。
每家企业抽取2片同一规格太阳能级硅单晶棒的头尾料(2mm厚)作为样品。检验结果判定依据企业联盟标准Q/T GDZ 002-2009《太阳能级硅单晶》。
四、检验费用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由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抽查单位不再向受检单位收取检验费用。
五、有关要求
抽检、送样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由县局统一公布。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硅单晶 专项 监督 抽查
抄送:县府办、县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县硅电子产业协会、肖渭根主任,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 009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太阳能级硅单晶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