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促进分散采购规范操作,吸收分散采购先进经验,提升集中采购水平,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制定开展分散采购业务指导工作制度如下:
一、指导原则
遵守采购制度,遵重采购人意愿。
二、指导范围
1、采购项目必须经过县采购办的审批;
2、限额以上项目必须委托中介机构代理;
3、在开标前3日内有预约。
三、指导内容
1、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指导性建议;无偿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平台。
2、开标现场,对开标现场程序的严密性指导性建议,及时制止和纠正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
3、政策咨询,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出的政策性疑问予以进行当场解答。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