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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10〕94号
开化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系统构筑
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开化县水利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水利 消防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0日印发
开化县水利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0〕3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全面提高我县水利系统火灾防控水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水利系统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通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高水利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水利系统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水利局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傅建平
成 员:巫大为、汪配泉、诸葛渭航、吴佩峰、陈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小水电开发管理站,具体负责县水利系统构筑防火墙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督促本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定期向县防火领导小组报告进展和落实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水利行政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把消防工作纳入水利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水利发展相适应;定期召开有关消防工作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水利发展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做到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严格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水利系统各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编制、实施水利系统消防规划,加强水利系统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全面改善水利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水利系统 “平安水利”创建工作考评内容,每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核验收并纳入督查内容,不定期对单位、本系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检查。
(二)提高各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进一步提高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
2、进一步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3、进一步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在员工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10日)
各单位要成立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状、责任书,全面动员部署。县水利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6月1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各单位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四个责任”、增强“四个能力”和提高“四个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建立火灾隐患台账;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知识专题学习;三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四是组织一次火灾自防自救技能的训练;五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的全面治理工作。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全力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将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系统、单位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并结合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总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010年、2011年年底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验收,2012年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规范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站在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责任。要加强督查检查,开展重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大奖惩力度,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防火墙”工程深入人心。要注意培树典型,及时推广经验,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系员,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的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