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坚决制止公款相互吃请、挥霍浪费等行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执行现有《公务接待制度》的基础上,补充相关规定,现特通知如下:
一、凡在开化城内及城周边的局机关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结算签单由罗秀英、张红烈、诸葛祥三位同志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单。
二、涉及到重点工程办公室、高速办、康办的公务接待(包括会务),只要是在城中或者城周边接待的,由各部门提出接待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罗秀英同志具体安排。
三、开化境内下乡工作同志的用餐,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餐。用餐后的结算签单必须是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方可报销。
四、外出考察、出差的用餐,必须是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或局分管领导签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由随同人员签单。
以上补充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规范 接待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
附件下载:开交[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管理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