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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化县物价局 开化县交通局 | 文件 |
开价[2010]12号
关于调整县内短途班车客运基准运价
和各停靠站点里程及票价的通知
各客运企业:
鉴于近年来油料价格上涨、保险费用等因素推动道路客运成本不断上升。为加强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规范道路班车客运价格行为,保障道路班车乘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修订<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9]119号)和《关于调整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境内短途班车客运基准运价、各停靠站点票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县内短途班车客运基准价为0.215元/人.公里,班车客运票价由运价、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等构成。具体公式为:县内短途班车的客票价=班车运价×计费里程+每客票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
二、半票和优惠票价规定:身高1.20—1.50(含)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身高低于1.20(含)米的儿童免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的乘车人员,凭有效证件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均按客票价的50%计算。
三、各客运企业收文后,应在该标准执行前7天,在班车始发地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予以公示,公布具体的客运票价和价格、交通部门批准文号及价格、交通主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
四、本通知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客运班线里程及票价表(见PDF文件)
开化县物价局 开化县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调整 客运基准运价 票价 通知
抄送:县政府
开化县物价局 2010年8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物价局、交通局开价[2010]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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