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1】7号
关于要求取消省投土地整理项目11号地块建设的
请 示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开化县池淮等三个乡(镇)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1号地块原涉及杨林镇新源、荷村、蕉坑口三个村(经村庄规模调整后为新源、蕉荷村),因政策处理难度大,工程设计不够合理,村民反映强烈,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要求取消该项目已设计的一切工程。理由如下:
1、由于杭新景高速公路、九景衢铁路等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要通过该片区域,群众们听闻政策处理赔偿与省投项目差距较大,在具体实施中易引起群体性矛盾,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2、杨林镇新源、蕉荷片土地整理面积近800亩(以立项为准)。该地块上有大量绿化苗木、蚕桑、树木、茶叶以及坟墓,青苗补偿和坟墓迁移政策处理难度较大,另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坟墓迁移阻力大。
3、经村庄规模调整,村两委干部更换,对该项目规划设计与实际的距离太大,造成项目实施有一定的困难。
4、新源、蕉荷两村的村干部及大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取消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强烈,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新源村95%的村民代表、蕉荷村94%的村民代表要求取消该项目。
综上所述,要求取消省投土地整理项目11号地块(杨林镇新源、蕉荷片)建设项目。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为盼。
附件:1、关于要求取消杨林镇新源村省投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报告
2、关于要求取消杨林镇蕉荷村省投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报告
3、杨林镇新源村要求取消省投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方案的决议
4、杨林镇蕉荷村要求取消省投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方案的决议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8日
主题词:土地整理 取消 请示
抄报:县府办、马建雄副县长。
抄送:县财政局经建科。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1年3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