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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开安委办〔2011〕6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市、县“两会”的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3月底至4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市、县“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稳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部署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检查
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全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水利、电力、民爆器材、旅游、教育和近年来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等重点工作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规范化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落实全市、县“两会”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情况;加强对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企业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
2、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监管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3、地方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各乡镇、园区、企业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加强安全宣传,强化信息报送
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本次检查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大检查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于4月15日前将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书面总结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电话:6014755,传真:6012111)。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府办,金明、徐海廷同志,存档。
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