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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化县塘坞乡委员会文件
塘委【2011】10号
关于深化“平安塘坞”建设
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平安衢州”建设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衢市平安办[2011]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深化“平安开化”建设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开平安[20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平安塘坞”建设,确保全乡社会和谐稳定,现就2011年继续在全乡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摸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化解工
作,努力实现全乡“三个提升”(平安创建能力明显提升、执法
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三个下降”(重大刑事案件明显下降、群体性苗头事件明显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四个不发生”(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工作目标,确保我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二、排查重点
围绕建设“平安塘坞”五大安全(政治安全、治安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一)政治安全方面
1、重点人员。“法轮功”重点人员、“实际神”、“呼喊派”、“观音法门”和“中功”、“菩提功”、“元极功”等重点人员和常年外出下落不明人员。
2、重点区域、敏感事件。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存在现实活动的重点分布区域、外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容易渗透的重点区域、“法轮功”反宣传情况较突出的区域、可能引起境内外媒体关注的敏感性问题。
3、隐蔽敌情。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在我乡渗透破坏情况。
(二)治安安全方面
1、重点人群。维族、藏族人员,境外敏感国家穆斯林人员;黑恶势力团伙,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企业倒闭破产,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生活困难人群;以闲散人员和城乡跨越人员为重点的高危人群。
2、重点(事)物。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非法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储等涉众型活动情况;网络虚拟社会领域关注的热点事件;影响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的治安隐患;恐怖活动;村级两委选举后遗留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未破积案、涉爆、涉毒物品管理情况。
3、重点行业和部位:管理混乱、防范不严、事件多发的村;自行车修理、配件门店及仓储地、废旧物品收购业等重点行业;出租房屋、棋牌室、网吧等重点场所。
(三)信访安全方面
1、反映村级民主管理和财务开支管理方面的信访问题。
2、反映项目建设政策处理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主要包括征地拆迁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3、反映涉及民生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4、特殊利益群体信访问题,主要包括军队退役人员、被辞
退民办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下放知青等特殊利益群体的信访问题。
5涉法涉诉类和信访老户问题。
(四)生产安全方面
1、商贸事故隐患。主要是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电力等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
2、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主要是道路交通及两旁堆放建筑材料等设施的安全隐患。
3、火灾事故隐患。主要是建筑消防设施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等的安全隐患。
(五)公共安全方面
1、自然灾害。流域性大洪水、小流域山洪和防汛工程(设施)安全隐患;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2、森林防火。主要普查森林火灾隐患重点区域。
3、公共卫生。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易引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隐患;人类突发疫情的隐患;畜禽疫情突发事件隐患。
4、生态安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隐患。
5、供水安全。全乡供水设施隐患点排查。
三、责任分工
全乡的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按照乡、村两级分层负责的方式进行,由乡综治办、村综治室作为牵头单位和工作平台,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具体职责分工情况如下:
(一)乡综治办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平安办以及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下,负责全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组织、协调、材料上报、工作总结、疑难重点隐患化解等工作。
(二)各村综治室负责各村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按照文件上的五个排查重点全面、细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对于一般性隐患及时排查调处,对于疑难重点隐患及时上报并初步处理。同时及时向乡综治办上报各种报表信息和汇总材料。
四、工作步骤
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从4月至11月底,分四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乡综治办、各村要按照县里以及乡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制订实施方案,乡综治办及时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及时做好思想发动、力量组织等准备工作,全面启动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二)排查梳理阶段(5月1日——5月20日)。乡综治办、
各村、要根据这次活动五方面的排查重点全面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理,属一般性隐患的要边排查、边调处,争取在5月20日前调处整改到位,属重点疑难隐患的则在大调处攻坚阶段集中处理。5月15日前各村将各种统计信息上报给乡综治办,。5月20日前乡综治办汇总好大排查阶段的统计表报各牵头单位。
(三)调处攻坚阶段(5月21日——10月31日)。主要是对重点疑难隐患进行集中处理,处理重点疑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每一个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同时要继续抓好滚动排查。10月30日之前,乡综治办要将大调处阶段的统计表和这次活动的书面总结报各牵头单位。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乡综治办在11月将对全乡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县平安办和各牵头单位组成的督查组的检查。同时乡综治办、各村要做好一年来全乡和各村在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中的工作经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平安塘坞”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村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是一
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的工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保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乡综治办、各村综治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办职能。各村要确定一名专门的联络员,负责各类报表信息和总结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分级分类建档造册。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期限,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乡属各部门在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平安开化网”的阵地作用,加大宣传我乡关于“平安开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以营造良好的平安创建氛围。
中共塘坞乡委员会
2011年5月13日
主题词:平安塘坞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委政法委
塘坞乡党政综合办 2011年5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