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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塘坞乡委员会文件
塘委[2011]11号
中共塘坞乡委员会 塘坞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度村主职干部工作考核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乡十五届五次人代会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快我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促进乡党委、政府2011年度各项工作目
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全乡经济社会较快平稳发展。经乡
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平安塘坞”建设30分。社会和谐、稳定有序的村得满分;辖区内出现一例安全事故的(人员伤亡)扣2分;出现一例去县城越级信访案件扣2分,出现一例去市、去杭上访的扣5分,出现一例上京上访的扣10分,出现一例去省城集体上访的扣10分,出现一例去北京集体上访的,“平安塘坞”建设一票否决不得分;出现二例治安案件(公安局立案)的扣1分;出现一次刑事案件的扣2分;因“六合彩”等赌博活动严重,被立案查处的扣1分;治保调解组织作用发挥差,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扣1分;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力扣2分。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30分(按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完成工作目标的得满分;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一例扣5分;年度未完成四项手术的扣4分;环孕检率达不到100%的扣2分;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面80﹪以下、征收率达不到75%,历年征收面70﹪以下、征收率达不到60%的扣3分;村计生协会作用发挥不正常的扣2分。
(三)新农村建设和民生保障20分
1、生态农业2分: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未及时落实到户的扣1分;动植物防疫措施不力扣1分。
2、生态林业2分:出现一次森林火灾的不得分;未完成造林任务的扣1分;出现乱砍滥伐的扣1分。
3、水利建设2分:防汛工作不到位引发水患的不得分;乡水利站提出的水利工作要求、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其他水利工作未做好的扣1分。
4、土管工作2分:违反《土地管理法》在农田未批建房的不得分;未完成乡土管所工作任务的扣1分。
5、规划工作2分:违反规划,违章建房的不得分;未完成乡规划及工作任务的扣1分。
6、开展“清洁乡村”行动4分:村级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不力,造成垃圾乱堆乱放的扣1分;村级环境卫生较差、整治不力的扣1分;未开展“清洁乡村”行动工作的,不得分。
7、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6分:未完成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任务的扣2分;未完成农村养老金征收任务的扣2分;因工作不力,造成贫困学生、低保户、残疾人救助和殡葬管理有差错的扣2分;农民人均收入递增未达到10﹪的扣
1分;未完成农民素质培训指标的扣1分;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行业工作不重视的扣1分。该项总
分累计扣完为止。
(四)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10分
1、基层组织建设4分。对“三民工程”不重视,民情档案不全的扣2分;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没有考察对象的村扣1分;农村远程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如受上级批评一次扣1分;不足额收交党费的扣1分;班子不团结,村两委战斗力、凝聚力不强的扣1分。该项总分累计扣完为止。
2、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2分。未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的村扣1分;未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的扣1分;未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留守儿童工作的扣1分。该项总分累计扣完为止。
3、党管武装工作2分。民兵组织建设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应征公民不履行义务,拒绝参加体检的扣2分。
4、宗教和统战工作2分。对宗教和统战工作不重视,有非法聚会和非法传教的扣2分;统战对象回乡不报告的扣1分。
(五)党风廉政和纪检工作10分
1、纪检工作5分(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村两委
干部和党员被乡纪委查处受到党纪处分的每人扣2分。该
项总分累计扣完为止。
2、村务公开与财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投标5分。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规范、正常,如运作不正常的扣1分;村主要领导保管现金、账目的扣1分;实行财务公开,全年按规定张榜公布的1分,未公开或少公开一次扣1分;村级项目建设报批、不公开招标的扣1分。
(六)附加分和扣分
1、附加分。①乡领导评价村级工作4分,由乡党政班子进行综合测评;②先进工作加分。年度工作受乡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项加2分,同一项内容的只能加1次,最高只能加5分;③重点工作加分。在全乡有较大影响,被列为示范基地、试点村、村庄整治、计划生育等工作成效显著的每项加2分;④招商引资工作加分。每引进一家200万元以上企业,加5分,引进500万元以上企业加10分,引进1000万元以上企业加15分,其它情况酌情加分。但该项最高只能加20分。
2、扣分。①凡受到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
分;②村主要干部无故缺席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或活动的每次扣0.5分。
三、工资计算
(一)按照县委办(2009)28号文件规定,村主职干部
工资报酬由固定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部分组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全年的工资报酬,经乡党委按照实绩考核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县财政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
(二)1、固定报酬:村主职干部的固定报酬根据各村人口数确定,一类村:(团结村、和平村、山底村)为4200元/年﹡人,二类村:(大堑村、洪田村、塘口村)为3800元/年﹡人,三类村:(富川村、西庄村、洪村村、正大村)为3400元/年﹡人。2、考核报酬:(全乡县补工资总额-全乡固定工资总额)/全乡各村考核总分×所在村考核分=所在村主职干部考核报酬
备注:工资计算方式:由固定报酬+考核报酬=实得工资。
四、奖金设置
一等奖:奖金额为1200元;
二等奖:奖金额为1000元;
三等奖:奖金额为800元。
考核得分排在前3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等奖,排在末3位的为三等奖,其余为二等奖,(若村计生率未达到县考核标准,年度村级综合考核下降一个等次),奖金由乡政府颁发。
本考核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
31日止。
中共塘坞乡委员会
塘坞乡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2日
主题词:村主职干部 工作考核 通知
抄 送:县委组织部
塘坞乡政府党政综合办 2011年5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