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开食药监〔2012〕20号
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工作责任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浙食药监办〔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请各有关科室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监管,确保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
二、落实上级部署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为,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和案件信息报告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
三、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活动,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走票”、“挂靠”等出租借证照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工作机制,保持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
四、督促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按规定做好电子监管码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购进品种在线监管。根据上级安排和要求,适时启动对进口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和疫苗的电子监管工作。(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
五、配合完成上级计划抽验,做好本县抽验工作,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加大抽验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实现全品种覆盖抽验。依法加强对本县药品质量的监督,提高抽验的针对性,扩大监督覆盖面。认真查处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并及时将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基本药物信息上报市局。落实地产基本药物留样的联合封签工作。(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
六、配合上级局做好以成本-质量监测为基础,跟踪研究基本药物品种、企业和生产质量状况,严厉查办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
七、做好本县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计划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企业开展分类指导。(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八、鼓励优势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提高流通领域的产业集中度。及时通知本县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参加上级局组织的素质培训,建立更新知识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九、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提高药品安全预测预警和分析评价能力。(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药品安全 医改 责任分解 通知
抄送: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