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当前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促进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和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生产环节
全面排查治理各药品生产企业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1、排查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要求进行生产;
2、排查特殊药品安全隐患。检查企业是否落实措施,防止特殊药品发生安全事故和流弊;
3、排查药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及其他安全隐患。包括设备和检验仪器安装、校验、运行安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生产及工作人员安全等。
(二)药品流通环节
1、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情况。全面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的情况和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贮存和使用情况,排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
2、监督检查特药网络运行情况。全面核查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特药网络数据,检查特药网络运行管理情况,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监督检查药品广告发布情况。实时监测新闻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和药品现场宣传情况,排查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和现场宣传。
4、监督检查药品经营单位管理情况。全面检查药品经营单位各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药品仓储、安保、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5、监督检查药品市场秩序情况。监督检查药品市场,对人群比较密集的车站、超市、集市等进行重点监督,排查游医药贩兜售药品、药品非法回收、无证经营药品、药品制假售假等非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时间从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清理阶段(5月)。各有关科室要深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走访、摸底、排查,并同步发动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整改治理阶段(6月—8月)。对排查发现的药品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属于一般性隐患的,要边排查边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0月)。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回头看”,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改进和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省政府在新昌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在全省范围内部署的统一行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本次排查整治活动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有关科室要抓紧时间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明确隐患类别,迅速制定综合防范和整治措施,确保隐患100%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要围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药品法律法规,推广预防和整治药品安全隐患的经验,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药品安全常识及药品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二年五月 日
主题词:药品安全 排查 整治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综治办,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5月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