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政[2012]24号 签发:齐正兰
关于印发《桐村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桐村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整治 百日行动 方案 通知
| 抄送:开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桐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印发 |
桐村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101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钱江源生态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实现富民强县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打击违法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在前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基础上,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各村、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具体目标
1. 村委会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2. 发动村、企事业单位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3. 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和举报奖励资金设置率达到100%。
4. 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5. 各村、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6. 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重点
1. 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产品、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
2. 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保健食品)。
3. 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六个环节。
4. 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附近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二)主要任务
1.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继续开展农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瘦肉精、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
2.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海捕水产品保鲜剂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健全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养殖产品的产地准出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信息、档案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4.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大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单位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变质和二次污染。
5.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整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整治,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和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
6.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不合格进口食品,坚决查处出口食品掺杂使假问题。
7.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8.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推进企业整合压点和定点资格审核清理;加大“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病害猪及其肉品的违法行为。
9.集中消毒餐饮具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交办事项。
根据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有关村、企事业单位重点做好14个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治工作,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
1.茶叶质量安全问题。主要现状是茶叶中使用违禁农药或农药残留超标,出口茶叶掺杂使假。
2.水果保鲜剂安全问题。主要现状是水果保鲜剂的使用底数不清、安全状况不明。
3.鲜笋农药残留问题。主要现状是鲜笋中农药残留超标。
4.水产品中非法、滥用添加剂问题。主要现状是水产品生产、运输和消费等环节非法、滥用添加剂。
5.蜂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工业硫磺生产加工食用农产品问题。主要现状是蜂产品掺杂使假;工业硫磺熏制笋干、黄花菜干、金针菇干等。
6.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问题。主要现状是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中将工业明胶充当食用明胶使用。
7.肉品安全问题。主要现状是屠宰场设施设备老旧、非法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畜禽及相关制品。
8.辣椒粉及其制品中添加工业染料问题。主要现状是辣椒粉、辣椒酱及相关制品中非法添加碱性橙、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
9.网络销售食品问题。主要现状是无实体店的网上食品经营者无法进行现场核查,无法进行流通许可,无法追溯。
10.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主要现状是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多,流动摊贩聚集、乱设摊点,学生辨别能力较低,安全意识不强,存在安全隐患。
11.滥用含铝膨松剂问题。主要现状是在糕点、馒头和油条生产中滥用含铝膨松剂导致铝含量超标。
12.食用油整治问题。主要现状是“地沟油”、老油等废弃油脂回收管理;使用动物屠宰下脚料、废弃油脂等提炼食用油;山茶油生产加工、食用油流通环节非法勾兑、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隐患。
13.豆芽生产中滥用添加剂问题。主要现状是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滥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无根剂等。
14.欺诈销售保健品问题。主要现状是经常有不良商贩在电影院、农贸市场、宾馆酒店会议室组织居民(以老年人居多)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无偿试用、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欺诈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
四、组织领导和进程安排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桐村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文件另行下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周定期和不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工作协调。
(二)进程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5日)。成立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整治、督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14个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到位、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到位。8月中下旬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中期督查。
3.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百日整治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对百日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研究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和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积极鼓励开展示范村、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二)严格全程监管。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整治期间,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建立红黑榜制度,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支持和保护,对失信违法企业严格惩处。严格执法,用重典,出重拳,快刀利剑,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推进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同时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大胆创新,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规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作出诚信守法的承诺。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特别是刑事犯罪法律知识要做到人人知晓,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依法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改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条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四)加强社会监督。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每个学校、每个企业、每个车间,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知情人员积极举报。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员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将宣传教育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在食品安全领域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要到食品生产经营一线,报道工作进展,宣传正面典型,反映存在问题。在百日行动期间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百日行动督查考核机制。镇政府要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对在百日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百日行动工作目标的,将追究相关村、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村、企事业单位,在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规范信息报送。镇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百日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度。镇政府要按时上报信息,在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附件1:桐村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桐村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齐正兰
副组长:胡朝云、周兴虎
成 员:徐卫军、应梨群、汪卫成、严吉林
颜喜进、宁土水、张卫国、留建兴
汪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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