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明确村主要领导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确保各级党政干部的为政清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特与各村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任务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部署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日程,与三大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工作计划,提出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全年召开研究分析党风廉政会议,过好一年不少于两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考核分为10分)。
2、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政纪、法规,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考核分为10分)
3、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勤政廉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并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本支部无违纪行为和严重不廉洁的问题。(考核分为10分)
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公费配备通讯工具,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规行为。(考核分为10分)
5、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制止明令禁止的各类不正之风,避免发生赴京上访和去省、到市集体上访,不发生大规模到县集体上访和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努力把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支持办案工作,无妨碍案件查处的行为。(考核分为10分)
6、认真抓好纠风治乱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好农民负担预决算,避免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事件。严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村购置大件物品必须集体研究,专人负责,做到公开、公正。(考核分为10分)
7、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严格执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月月报帐、月月做帐,按时公开,帐务清晰,无收款不入帐、挪用公款、私借公款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考核分为10分)
8、认真贯彻落实《开化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县纪委《开化县村级事务实行“三议三公示”民生决策机制办法(试行)》精神,认真执行“三议三公示”,提高办事透明度。(考核分为10分)
9、远离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坚持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上述非法活动。严禁本村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参与上述非法活动。(考核分为10分)
10、确保政令畅通,积极配合乡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上级有关禁令。(考核分为10分)
二、责任分解
1、各村书记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村其他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村纪检员在乡纪委和同级村党支部领导下,负责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责任追究
村主要领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出了问题不认真解决。
2、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致使在本村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不及时处理,影响党群关系和社会稳定的。
4、对已发现的违纪案件,应该上报而不报,应该处理而不处理的。
5、干扰、妨碍案件调查处理,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6、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办案人员及其亲属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