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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塘坞乡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巩固深化村庄整治工程建设成果,提升村级对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责任心,争创美丽乡村先进县,特制订《塘坞乡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乡10个行政村。
二、考核组织与方式 考核工作由乡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方式采取一月一检查,每月公布,年终累计的办法进行。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组织制度建设(10分)
(1)成立各村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建立专业保洁队伍,村卫生保洁员配备一般情况下按500人以上的村选配1-2名以上。签订保洁合同,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建有卫生监督员队伍。(6分)
(2)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和环境卫生“三级联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档案。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到户上墙,卫生检查评比结果要定期公布。(4分)
2、宣传教育(10分)
(1)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洁乡村行动宣传计划,在村口显著位置设有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公益宣传牌或二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