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2013﹞28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3年血(地)防工作任务的
通 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开政地发[2013]1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度血(地)防工作任务下达。请相关各行政村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血(地)防任务。
一、 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血防工作。确保血(地)防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开展螺情和病情监测,有效压缩钉螺面积,力争和保持本地不出现血吸虫病急性感染者,不出现新感染病人(畜)和阳性钉螺,不发生血吸虫病流行新疫情;积极救助晚血病人,防控输入性病人(畜)发生,巩固血防成果;提高居民碘盐食用合格率,持续与加快消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进程;不发生当地感染的疟疾病人,对输入性疟疾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防扩散蔓延;保持无新感染丝虫病病人。
三、 工作任务
(一)血防工作
按照《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巩固方案》、《浙江省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二五”规划》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意见》要求,加大查灭螺、查治血吸虫病工作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使我镇6岁以上居民普遍接受血吸虫病基本知识教育,血防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全年血防任务全面完成。
1、查螺、灭螺。石门、星口、白渡、玉坑、黄庄、庄埠等6个村为本年度轮查村,必须以村为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钉螺调查工作。查螺重点是村庄周围、村与村毗邻交界地段,前三年有螺环境和多年漏查环境。查螺工作必须是以春季为主,秋季补课;方法为5米等距离机械抽样调查加环境抽查法,要求做到查全、查细、查清残存钉螺。全镇查螺投工不少于1300工,查螺面积不少于52万平方米。灭螺工作。采取边查边灭,查出就灭,不留过季节;石门村对前三年有螺环境开展巩固性灭螺,灭螺投工300工,灭螺面积2550平方米,反复处理面积10000平方米。对查出钉螺环境要求开展系统全环境灭螺,提高灭螺质量,做到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灭螺现场达到平、光、实。当年有螺面积压缩率不低于95%。
2、人、畜查治病。采用血清免疫学诊断方法进行血吸虫病人群普查和小年龄组病情监测;对7岁以上人群进行血吸虫病全面普查。对所有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校生进行查病工作,其他人群由政府组织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开展查病;请各村委会积极组织与动员好本村村民参与到查病工作中,确保血防工作顺利开展。计划我镇年度完成血防查病800人以上,同时各行政村要组织好对来自或返还于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7个省份流动人口的病情监测,查病人数不少于60人,血清阳性者再做粪检。兽医部门要对耕牛开展血吸虫病查治,检查耕牛9头以上,血清阳性耕牛进行粪检。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努力提高报病敏感性,在门诊、住院及健康体检中发现疑似血吸虫病人,要及时报告县血防主管部门作进一步检查确诊。
(二)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确保以食用碘盐为主导的消除碘缺乏病措施落到实处。
1、按照《浙江省碘盐监测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碘盐监测,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碘盐在加工分装、批发零售、食用各环节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2、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