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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立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关于建立塘坞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施方案》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塘坞乡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
塘坞乡党政综合办 2013年3月10日印发
关于建立塘坞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本乡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加强我乡公共资源交易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大力构建符合我乡农村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专项体系,根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按照“透明、公正、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建立政府引导、统一进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本乡所辖各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节约财政开支,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乡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监察室,做到组织机构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操作流程统一。
(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烨
副组长:徐顺桃 邱战祥
成 员:张宗理 方华慧 何巍荣 柴寿山 肖蔚娟 张谨村
下设办公室,由徐顺桃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订并执行本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2、核准属于本级监管资源交易申请及交易方式,制定进入中心交易的具体操作规程,并对交易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3、组织管理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各类交易活动。4、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区有关主管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主要职责
建立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 任:徐顺桃
副主任:邱战祥 成 员 :张宗理 方华慧 何巍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