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齐溪镇村级组织换届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期间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批准,现将《齐溪镇村级组织换届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齐溪镇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齐溪镇村级组织换届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期间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和缓解各种矛盾,保证村组织换届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条例》、《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信访条例》和《开化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化县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使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信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不到指定地点上访,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驻地和政治敏感地点;为求解决问题,没有按照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进行上访的行为。
1.4 工作原则
(1)分片管理、联动处理原则。服从群体性突发事件信访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各办公室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信访及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超前介入原则。各村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排查、及时化解本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做好信访工作及群体性事件的早期预防工作。
(3)依法维稳、快速反应原则。在处理群体性信访事件中,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注意把握政策,讲究工作方法,区别对待,化解矛盾、控制事态。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村级组织换届群体性突发事件信访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群体性突发事件信访的处置工作;协调、调动处置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重大处置措施;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汇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组 长:程军华
副组长:吴根良
成 员:汪昌祥、杨进、姜厚星、汪峰、王渭钢、辛宏伟、陈葵生。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启动和领导预案实施。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组、接待组、综合组、督查组。
现场组由王渭钢及事件所发村联系领导、镇驻村干部、村干部组成。负责对信访人劝返、疏散、带离、处罚等工作。
接待组由汪峰及事件所发村联系领导、镇驻村干部、村干部组成。负责对信访问题进行接待、调查、处理等工作。
综合组由汪昌祥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负责劝返、疏散、带离、处罚信访人过程中所需的车辆、救护、道路畅通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督查组由杨进、戴世斌、余日升组成。负责对引发事件的原因以及事件处置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等行为进行追查和处罚。
3 群体性信访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三类:
3.1 特别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50人以上;
(2)1人及1人以上到北京、省委、省政府、省领导驻地等敏感地区聚集和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3)人数较少但采取极端行为和其他可能造成极恶劣影响的事件。
3.2 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
(2)1人及1人以上到县委、县政府、县领导驻地等重点地区聚集和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3.3 较大群体性信访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6人以上20人以下;
(2)不按正常程序到镇政府机关聚集,并扰乱正常工作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4 预防预警
4.1 预警信息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