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经镇党委研究,现就做好2013年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从严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努力选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村干部队伍,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章办事、保证社会稳定原则。
三、时间安排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2日全面完成。
四、选举方式
本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采取“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两种方式,由有选举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两推一选”是指经党员群众民主推荐测评,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确定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是指在党员自荐报名的基础上,经党员群众民主推荐测评,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委员。
五、任职资格条件
1、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2)奉公守法。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模范执行党纪政纪,遵守选举工作纪律。
(3)品行优良。自觉履行公民基本义务,带头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邻里和睦,尊老爱幼。
(4)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办事公道,团结群众,群众公认,威望较高;敢于负责,主持正义,廉洁自律,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5)热心公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上进,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6)致富带富。积极创业致富,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本村中等以上水平;现任村干部自荐连任的,须有一定工作实绩。
(7)年富力强。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担任村主职干部的年龄至本届期满(到2016年11月底)原则上不能超过60周岁,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能超过55周岁(2016年11月底),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村务管理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如当选,当选结果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任职规定期限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5)丧失行为能力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宜当选情形,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
(1)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2)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
(3)现任村干部离岗6个月及以上不履行职责的;
(4)现任村干部出现辞职承诺情形的;
(5)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定为警示党员的,或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曾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存在其他不宜当选情形的。
六、具体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1日前)
1、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镇党委建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村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可以由上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
2、制定选举方案。在谈心谈话、财务审计、届末考察等前期准备基础上,镇党委根据县委《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村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等。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科学确定村党支部领导班子职数,村党支部职数一般为3人。
3、广泛宣传发动。镇党委召开动员大会,统一镇村党员干部思想,明确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通过广播、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方法,宣传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2日至10日)
1、开展动员报名。各村根据村党支部选举实施方案,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和镇党委研究确定的选举形式,开展报名推荐工作。采取党员自荐或党支部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一般为一天,报名名额不足的,经研究可在有被选举权的党员中进行再次推荐,取足候选人。实行“公推直选”的,党员只能报名参加书记、委员岗位中的一个职位。确认外出党员回镇参选情况,公示不能参加选举会议的党员。
2、审议选举办法。各村召开党员会议,学习传达镇党委关于村级组织换届的有关文件精神,审议通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