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组织各乡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安监站: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浙安监管培〔2007〕52号)和《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换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安监管培〔2006〕187号)精神,根据省、市安监局组织安排,定于9月23日在杭州市举办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取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乡镇、工业园区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且属行政或事业编制,但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的专职人员(具体预定参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上报县安监局)。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 9月23日—29日,9月23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杭州华辰银座大酒店(杭州新塘路342号,汽车东站东侧)。行车路线:城站火车站乘公交518路车、汽车西站乘公交502路车、汽车南站乘公交20路车、汽车北站乘公交516路车到汽车东站下车即是。酒店联系人:严燕仙,电话:0571-86963868,86478888转。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工业园区取证人员如实填写“依法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及时报送县安监局综合监管科,由县安监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取证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将不予发证。
(二)参训人员需随带彩色免冠相片(小二寸,白色背景,尺寸为:32 mm×42mm)3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用于制证(其中:高中、中专学历,应由乡镇、园区提供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培训费按省物价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收费标准审批通知》(浙价费培批〔2012〕5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收取480元,培训资料、食宿费用(约1600元)另行收取。
请各乡镇、工业园区及时通知参训对象,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6023229;521717
电子邮箱:kh6023229@163.com
附件:1.预定参训人员名单
2.依法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执法人员 取证 培训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存档。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