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委会:
现将《华埠镇开展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华埠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埠镇开展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特重大安全事故”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夯实基层安全基础,根据开安委[2013]10号《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华埠镇开展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安全工作文化先行,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集道路交通、消防、工矿企业、森林防火、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为一体,从安全文化建设入手,从最基层抓起,落实村(居)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深化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完善各类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石。通过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整合村(居)公共安全资源,把安全文化各项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实现安全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扩大覆盖面,体现了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特点。
二、创建公共安全文化村(居)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公共安全工作纳入村(居)建设之中,以村(居)公共安全网格化建设为载体,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整体合力,提高全民对事故灾害的感知和防范能力,改善村(居)民减灾防灾的知识、态度和行为,保证村(居)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稳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 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公共安全促进合作中心
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文化村(居)建设,整合和利用村(居)内各方面的监管资源,不断增强村(居)自防自治、群防群治和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村(居)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把公共安全理念逐步融合到村(居)民的日常行为之中,培养良好的公共安全习惯,不断提高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逐步降低事故的发生频率,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 具体目标
建立以华埠镇政府为组织领导,以各村(居)为主体责任,以部门协调配合、村(居)民参与的村公共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村(居)公共安全措施责任,全面调查、识别和掌握村(居)自身的伤害问题和危险因素,全面掌握村(居)所有高危人群特别是脆弱人群和高危环境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制定相关干预措施。建设村(居)公共安全文化阵地,营造村(居)公共安全文化氛围,改进村(居)民对公共安全的知识、信念及行为。有效管理村(居)事故伤害监测与预防、公共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等系统工作项目,进一步整合多项资源,强化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意识,降低事故伤害发生的几率。
(四) 创建工作重点领域
1、交通安全;2、消防安全;3、工作场所安全;4、家居安全;
5、老年人安全;6、儿童安全;7、学校安全;8、公共场所安全;
9、体育运动安全;10、涉水安全;11、社会治安;12、森林防火安全;13、防灾减灾与环境等安全;14、食品、药品安全;15、其他安全。
三、实施步骤
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通过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机构、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先行试点、强化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运行机制,使村(居)达到不断减少伤害发生和提高公共安全水平的目标。创建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启动创建、推进实施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13年8月10日—8月20日)
制定下发华埠镇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要求,确定金星村为公共安全试点村(居)。广泛宣传,加强对试点村(居)等各级相关人员的宣传动员,学习宣讲公共安全文化村(居)理念和建设标准,学习先进公共安全村(居)建设经验,并邀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员讲课和辅导,统一思想认识,促进试点村(居)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积极营造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氛围。
2、创建试点(2013年8月21日—11月30日)
试点村(居)在准备、发动的基础上,启动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工作。开展对村(居)公共设施、危险源、事故伤害情况、人口综合信息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人、机、物、料、环档案台账,并落实有效的监控、整改措施。建设公共安全文化村(居)文化宣传阵地,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阵地情况进行指导,并利用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村(居)居民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文化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发挥各专业协会的作用,加强村(居)督查指导,落实各项公共安全措施,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压降各类事故的发生。
3、推进实施
从2014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的基础上,每年分批启动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活动。凡符合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基本条件及其评定标准的试点村(居),经申请并由县委政法委(平安办)和安监局组织验收,合格的命名为县级公共安全文化村(居)。
四、推进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创建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创建活动领导组织
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网络,整合村共享资源,广泛动员发动,积极构建网格化管理新格局,成立华埠镇公共安全文化示范村(居)创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文化示范村(居)创建建设工作。各村(居)也要建立创建公共安全文化示范村(居)的领导组织机构,围绕社会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工作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家居安全、学校安全、老年人儿童安全、涉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森林防火安全、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十三个安全创建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目标。
(二)建立管理机制
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作为具有较强科学性、广泛实践性,涉及区域诸多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镇政府采取有力的保证措施,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
1、建立公共安全文化村(居)投入机制。镇政府落实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专用资金,加大对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的投入。同时,要注重建立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确保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公共安全促进评估机制。根据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的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实施针对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计划和干预项目的考核评估机制。
3、建立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咨询服务机制。整合村(居)内外的人才资源,聘请热心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建立专家型志愿者队伍,为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保障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在科学指导下拓宽领域、快速发展。
公共安全文化村(居)的创建工作实施时间长,需持续1-3年才能达到评定条件。因此,推进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建设,不仅要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更要注重长效建设,不断完善改进措施,保障运行持续有效。
(三)组织广泛宣传活动
借助社会各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逐步提高村(居)民的参与程度。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察、交流和参加各级公共安全文化村(居)活动。
附件一:华埠镇创建公共安全文化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公共安全文化村建设目标及验收标准
附件一
华埠镇创建公共安全文化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方 铭(华埠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方卫东(华埠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则卫(华埠镇党委副书记、华埠派出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