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监管办〔2014〕7号
关于开监管办发〔2012〕17号文件修正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11月20日,县监管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八部门联合印发《开化县法定招标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开监管办发〔2012〕17号)。通过简化招标流程,降低招投标成本,有力遏制标前挂靠,有效防范串标围标。该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技术性表述错误,尽管在实际招标运用中及时纠正而未造成事实失误,但为了维护文件的严谨性、规范性,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