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池政﹝2015﹞77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池淮镇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星新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池淮镇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淮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
抄 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印发
池淮镇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
由于目前部分电(货)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维护保养不到位、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货)梯逐步增多等原因,电(货)梯事故风险较大,电(货)梯困人等故障还较多,电(货)梯安全日益成为安全管理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保障电(货)梯安全,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根据《市质监局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若干意见》(衢质技监〔2015〕36号)、《开化县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化县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开特监管办〔2015〕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电(货)梯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掌握我镇在用电(货)梯安全状况,着力推动“无人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货)梯以及老旧电(货)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加快电(货)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预防电(货)梯事故,降低电(货)梯故障率;推动建立电(货)梯大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维修资金简便使用、老旧电(货)梯更新改造、安全责任保险等机制,构建“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及时、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的电(货)梯安全保障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抓好这次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向荣
副组长:胡世华
成 员:张宗红 程德平 叶天生 汪余西 方 路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程德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镇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有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电(货)梯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电(货)梯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以使用年限长(十五年以上)、使用条件较差的电(货)梯为重点,对全镇在用电(货)梯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隐患和风险的电(货)梯逐台建档,逐台评估安全风险,逐台制定整治方案,并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销号,消除风险和隐患。
2.重点整治“三无”电(货)梯。对“无人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货)梯开展专项整治,摸清“三无”电(货)梯的底数和每台电(货)梯的具体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措施,对于“三无” 电(货)梯要报告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推动建立“三无”电(货)梯的安全监管机制。
3.积极推进老旧电(货)梯更新改造。对每一台使用年限长(十五年以上)的老旧电(货)梯,结合定期检验开展风险评估,向产权单位提出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督促使用单位消除安全风险。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会战共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12日—6月30日)。成立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督促电(货)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货)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并要求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按照“一梯一表”(附表1)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报送镇安监站。
2.分类建档,重点督查(7月1日—9月30日)。在电(货)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镇电(货)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结合电(货)梯定期检验、维保质量抽查等工作,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配置水平低、管理力量弱,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货)梯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在用电(货)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要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货)梯,要逐台建档,督促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
3.挂牌督办,集中攻坚。(10月1日—11月15日)。对还未完成整改的电(货)梯,集中攻坚,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完成整治工作。对于经安全评估需进行更新改造的老旧电(货)梯,要建立完善老旧电(货)梯更新改造经费筹措机制,并组织协调推进老旧电(货)梯更新改造工作。对于“三无电(货)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要落实电(货)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维保单位、落实维修资金的筹措。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货)梯,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县安委办,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4.总结经验,完善机制。(11月16日-12月1日)。总结大会战中好的经验,建立和完善电(货)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电(货)梯使用管理单位是保障电(货)梯安全的责任主体,明确并切实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是确保电(货)梯安全使用的根本。
2.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社会监督。借助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持,发挥技术机构之优势,落实电(货)梯制造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配合使用单位排查和整改隐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电(货)梯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调动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3.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电(货)梯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让老百姓学习和掌握电(货)梯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乘梯水平。
4.总结提炼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对大会战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总结,为进一步电(货)梯监管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不断建立和完善电(货)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附表1:电(货)梯自查记录表
附表1
电(货)梯自查记录表(样式)
记录编号: 第1页 共2页
| 设备注册代码 |
| 下次检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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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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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使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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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改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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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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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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