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开化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政策,现对《开化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政发办〔2014〕59号)文件补充规定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与补助标准
(一)新增单户型生态化处理模式的资金补助政策
1.实施范围。因自然村点分散、地形复杂建设成本高,不适宜采取集中处理模式纳管处理,且周边有山地、园地、池塘、农田等有一定自然净化条件的,并经省环科院技术人员实地查看确认后,可采用单户简单处理的生态化处理模式。
2.建设内容。主要是三格式化粪池标准化建设(安装),户用小湿地建设(包括池体、滤石填料、水生植物),农户四水接入等三项内容。
3.补助标准。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经验收合格,自建化粪池的每户补助4200元,使用统一采购一体式化粪池的每户补助3750元。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工程开工后根据申请计划完成户数按每户1500元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实施情况统一结算后拨清剩余资金。
(二)明确进厂处理模式补助标准
1.实施范围。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并符合纳管条件,农户所排污水经村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行政村或自然村。
2.补助标准。前期费用每户补助400元,农户化粪池标准化改造每户补助1600元,污水管网建设每户补助3500元。
(三)增加2014年度管网建设补助资金
1.实施范围。2014年度整村实施,农户受益率达80%以上;村庄分散、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共享度低,管网建设造价偏高,并通过项目验收合格的村(含采取进厂处理模式的建设村)。
